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19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1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211大学有哪些大学有多少所∙【公布日期】2021.07.21
【文 号】农办议〔2021〕247号
【施行日期】2021.07.21
科技的利与弊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科技
正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19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1〕247号
孙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秸秆微生物法清洁高效梯级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政策鼓励和推广秸秆微生物法清洁高效利用的方式
  将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通过厌氧发酵产沼气,是农业农村节能降碳的重要措施。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发展,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2003—2017年,中央财政连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农村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鼓励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多种农业有机废弃物作为发酵原料,支持建设了一批沼气工程和生物天然气工程。截至2020年底,全国沼气工程保有量9.3万处,总池容量达到2180万立方米,年处理秸秆、畜禽粪污近2亿吨。在中央投资带动下,吸引了一批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探索出沼气集中供气、生物天然气分布式门站、撬装供气等市场化的运营机制,为天然气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提供了清洁的生活用能;一些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所产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或提纯后并入天然气管网,用于车用燃气、工商企业用气,实现了高值高效利用。
  二、关于对农民秸秆外运进行综合利用给予政策激励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全国以县为单元开展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7亿元,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支持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培育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加工利用等关键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持续、可推广的产业模式和稳定运行机制,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之下,各地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集和利用,推动形成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截至2019年底,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达到2.9万家,有力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七星连珠天象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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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作文500字  三、关于制定政策鼓励生物质天然气并入天然气市政管道
360 卸载  生物天然气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对于调整能源结构、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均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
能源规〔2019〕1895号),明确提出将生物天然气纳入国家能源体系,建立分布式生产消费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绿燃气配额机制,制定生物天然气优先利用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对生物天然气实施高效简便的管理,支持符合标准的生物天然气并入城镇燃气管网,鼓励生物天然气企业与用气用户进行市场化交易。
  四、关于鼓励养殖业畜禽粪污外运进行综合利用
  “十三五”以来,我部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先后累计安排中央资金296亿元,支持723个县整县制推进。在工作推进中,根据我国畜禽养殖现状和资源环境特点,因地制宜的确定主推技术模式。对于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或建立集中处理中心生产商品有机肥;对于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截至2020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
  五、关于将沼气提纯副产CO2纳入碳交易
  为充分利用碳交易降低农业减排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我部组织专家团队研发了“家庭或小农场的甲烷回收”、反刍动物甲烷减排、堆肥减排等国内碳交易方法学,用于监测、核算农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作为碳交易必备的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为农业参与碳交易提供了基础。其中,“家庭或小农场的甲烷回收”方法学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清洁发展机制(CDM)专家委员会发布,成为国际碳交易通用标准。基于该方法,我国在清洁发展机制和自愿减排市场框架下,备案了160个户用沼气项目,1300万吨CO2当量的减排额度通过交易售给荷兰、德国等国家,200多万农户从碳减排交易获得了现金收益。
  六、关于对秸秆梯级利用方式的副产物有机肥用于土壤改良给予一定补贴
  增施有机肥料是减少化肥用量、培肥耕地地力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产品品质的重要举措。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部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2015年印发了《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
田、过腹还田等技术。2017年以来,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开展了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2021年开始,在畜牧大省、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支持开展绿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动农业绿高质量发展。结合实施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采用物化补贴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的政策,补贴金额每吨150—480元不等。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加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秸秆、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的多重优势,研究探索沼气/生物天然气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构建良性循环、长效持续的运行机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2909
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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