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文案创意朋友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2.04
∙【字 号】哈政办规〔2021〕3号
∙【施行日期】2021.02.04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规〔2021〕3号
粉红女郎剧情介绍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4日
哈尔滨市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0—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精神,结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通知》(哈政办规〔2018〕32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主两辅、聚焦还田”的原则,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主渠道,加快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努力提高饲料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动秸秆发电、沼气和“秸秆代煤”以及工业原料化项目建设。
假期家长评价 简短 2020—2021年度,全市玉米、水稻、大豆三大作物种植面积2959万亩,其中玉米1699万亩、水稻896万亩、大豆364万亩。秸秆可收集量约为1247万吨,预计利用118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直接还田利用秸秆约810万吨,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65%以上。双城区、五常市、宾县、依兰县和延寿县5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县(市)目标任务遵照执行。
二、主要任务
结合各区县(市)秸秆资源分布实际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主要围绕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个领域,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作业装备能力,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鼓励引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玉米秸秆松耙碎混还田、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水稻秸秆旋耕还田、水稻秸秆原位搅浆还田和大豆秸秆还田及秸秆造肥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肥料化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875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70.16%。
1.推进秸秆翻埋碎混还田。强化秸秆还田专业机械配套,主推玉米秸秆翻埋碎混、水稻秸秆旋耕搅浆等还田模式;水稻秸秆还田模式结合施用高效腐熟剂,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490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39.29%。
2.推广保护性耕作。因地制宜,在丘陵岗地较多的区县(市),开展玉米免耕覆盖还田模式探索,并逐步扩大范围。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284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22.77%。
3.实施秸秆造肥。结合实施黑土地保护、发展绿有机农产品等活动,鼓励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田间地头及自有场地自行进行沤肥,或以村屯为单位,选定集中沤肥场进行沤肥。利用秸秆力争达到101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8.1%。
主题背景 (二)秸秆燃料化利用。加快实施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发电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项目,逐步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利用范围,带动生物质锅炉推广和燃煤锅炉生物质化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秸秆燃料化利用量力争达到215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7.24%。
1.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继续巩固提升巴彦国能、五常大唐、尚志中鑫等现有生
物质发电项目产能,积极推进宾县长青、尚志中鑫二期、木兰龙能、巴彦兴隆、阿城辰能、方正辰能、依兰志能祥赢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成达产。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73.84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5.92%。
2.推进秸秆沼气项目建设。在推进依兰秸秆沼气项目基础上,督促五常、尚志秸秆沼气项目运行达产;跟踪推进呼兰、宾县等秸秆沼气项目开工建设,并尽快建成投产,扩大秸秆利用量。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17.59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41%。
3.落实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项目。继续巩固提升现有508个固化成型燃料站项目产能,新建固化成型燃料站13个,其中,0.25万吨小型站7个,1万吨中型站6个,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54.6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4.38%。
4.推广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各区县(市)建设秸秆固化站数量,配套推广相应户用生物质锅炉。通过辐射带动、示范引导,培育户用生物质炉具使用示范村。全市更换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7359台。
压缩包损坏 5.落实锅炉直燃和农民直燃。利用秸秆量力争达到69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5.53%。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在畜牧业基础较好的呼兰、双城、宾县、尚志等区县(市)积极推广秸秆青黄贮等技术模式,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力争达到87.66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7.03%。
1.继续鼓励秸秆粗饲料利用。秸秆粗饲料利用量力争达到75.96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6.09%。
2.积极推广秸秆青黄贮饲料利用。秸秆青黄贮利用量力争达到11.7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0.94%。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进程,持续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重点开发引进秸秆精深加工新企业、新技术,集中开展可降解秸秆纸膜、秸秆板材等多元利用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业,不断提高秸秆附加值。秸秆原料化利用量力争达到11.7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0.94%。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力发展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等利用,带动秸秆基料化产业发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量力争达到3.11万吨,占秸秆可收集量的0.24%。
(六)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构建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网络,进一步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原料的收集和储运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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