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学品分标委)归口。
(二)起草小组清洗加油站油罐
起草小组成员来自于安全科研院所、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安全技术机构。起草单位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江苏君信新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三)起草过程
接到任务后,标准起草小组查询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到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和民营加油站进行现场调研,考察其加油和卸油等作业操作中的优点和不足。
2016年6月完成标准初稿,通过内部讨论和多方沟通,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12月完成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2017年4月通过中国化学品协会网站等方式向行业单位、安全监管、安全技术、科研院所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小组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研讨修订完善。于2017年8月形成修改稿并报分标委。
2018年4月,标准编制组在召开了标准研讨会,针对双层罐改造和油气回收系统推广升级现状和使用手机问题进行研讨,对修改稿进行了局部修改完善,于2018年8月形成送审稿
并报送化学品分标委。
2019年8月28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组织召开了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并委托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专业技术研究机构开展了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风险实验项目。
2020年7月,起草小组根据手机扫码支付风险实验结果进行讨论,再次对文稿进行了修订,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草稿。
2020年9月,标准编制组根据应急管理部意见,对涉及手机支付等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编制原则
本标准以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和实用性的原则,结合加油站行业发展及运行管理现状进行
修订,考虑企业习惯,仍保持了原标准的目次内容框架,重点对作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确保标准安全性更强适用性强,有利于实际操作。标准的文件结构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内容力求简单明了,通俗易懂。
(二)主要内容
本次编制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新增了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T 2893《图形符号安全和安全标志》。
2.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作业区”、“加油作业区”和“卸油作业区”的定义,删除了加油站、加油岛和动火,对爆炸危险区域定义进行了修正。
3.基本要求中删除“加油站内不应使用移动通讯设备”,增加了关于手机扫码支付活动的安全要求。
对于加油站使用手机安全风险问题,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9月委托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国内外均未发现因使用手机造成的加油站燃爆事故案例,定量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加油站内因使用手机导致油气燃爆、火灾或爆炸事故是一种极小甚至可忽略的安全风险,属于可以接受的风险范围。按照GB2095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我国加油站均设有油气回收系统,加油作业区汽油浓度已大幅降低。在整个加油过程中,仅在油插入油箱前和加油完毕后油拔出过程中,油箱口会有油气从油箱口向外挥发,由于时间短暂,现场为非封闭场所,通风良好,挥发至现场的油气浓度很低,因此社会车辆的排气管不需要加装阻火器。此外,客户的手机、汽车导航、蓝牙耳机、无线智能手环很普遍,手机APP基本一直在连接网络,即使客户不去接触手机,不打电话,手机等移动电子产品仍旧处于使用运行状态。规定客户加油时关机显然不现实也难以落地执行。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涉及与施工规范》与国外标准,我国的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明显偏大,参照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2、GB/T22380.1-2017《燃油加油机防爆安全技术》5.2.3和API RP505《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一级、0区、1区和2区划分的推荐方法》,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加油作业区可以按非危险区考虑。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