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工作心得体会3篇
城管队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一
从元月6号我局挂牌启动以来,在局党组和大队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培养下,经过几个月的现场执法,我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行政执法工作者,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掌握了几点粗浅的工作方法,现提出,以飨读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心得体会。
一、沉着冷静,随机应变,说服教育做到滴水不漏
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接触中,我个人认为,在与违法当事人正面接触时,要沉着冷静,说的每一句话要有理有据,要在说出之前考虑好,千万不要说漏嘴,更不应该在情绪激动时骂人,否则,当事人就会抓住一个说话漏洞不放,处罚工作就会无法进行。在说漏的情况下,要随机应变,想出一些相关联的事情,把对方震注虎祝
比如说,我们在汇源大街巡查时发现,一彩钢瓦厂将一红底黄字的招牌挂在了电线竿上,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执法人员告诉他,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陈述到:这是电线杆,不是路灯杆。我随机说道,路灯设施包括路灯杆、路灯、供电线路,也包括电线杆,当事人无话可答。城管个人总结
围观和劝说众是实施处罚过程中的又一个阻力,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采用的办法是:冷落围观者,主攻当事人。也就是,对围观、劝说人员不理不睬,直接说服教育违法当事人。有时候也可以给予围观、劝说当事人警告:我们正在执行公务,无关人员要尽快撤离现场,出了后果要自己负责,警告时嗓门要高,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他们将会有所收敛。
二、分门别类,软硬兼施,顺利实施处罚工作
对于一些老实、和善的违法当事人,尽量给予警告、视违法事实给予处罚。
对于一些拉不长、拽不短的,粘粘糊糊的,要脱离现场,另择地方实施处罚。比如,在鹏泉东大街,我们查处了一占道修自行车的当事人,在处罚前,我们严格按照当场处罚的程序,
对当事人讲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并说三道四:你们没有权力管我们,应该由交警来管。并且还说到,年纪大了,不容易,混口饭吃。经过再三解释,我们与违法当事人相持达40分钟,当事人就是不履行处罚决定。最后,我们商量,当事人可能出于碍面子,怕丢人,随之,我们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并将当事人领到一行人较少处,当事人接受了处罚。
对于一些钉子户,要集中力量,坚定立场,实施处罚。一乱停乱放的大货车,在对驾驶员处罚时,驾驶员声称这辆车辆是___人,黑道上的知名人物,你们把锁车器赶快拿下来,要不然,他发现了一准给你们仍掉。面对威胁,我们丝毫不退却,并说:不管白道、黑道,也得守法,况且你这种违章行为,___人不会支持你,反而会惩罚你,最后当事人上缴了。
持久战也是我们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大故事市场一卖眼镜的,占用人行道摆设摊点,年龄大,收入少,我们采用的是说服教育战,每次巡查到此,我们都要停下来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工作,连续10多次,最后,违法当事人将摊点移下了人行道。
三、寻求支持,搞好协作,取证、送达两不误
寻求利益同盟,是加快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一般程序案件中,取证工作、送达工作有一定的难度,第三者证人更是难寻,当事人时常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这时我们要积极寻求被侵害方作为同盟,请他们来支持我们,在这段时间的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合作的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拆迁局、环卫工人、园林工人等。比如,前一段时间给一些村里无证建房户送达责停文书时,当事人拒签,我们经常让该村村委或拆迁局的同志作证或委托送达。再比如,自来水公司占用绿地建设阀门井一案,在做勘验时,环卫工人给我们作了证明。
城管队员工作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合肥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快速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在加强老城区升级改造的同时,按照现代化、生态型定位规划建设新城区,市容市貌将会发生深刻变化,则要求城市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城市管理是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和建设活动有序进行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
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能,也是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做为一名党员、做为一名基层城管人员,着眼新城滨湖新区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先建设后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必然存在。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内涵将更加丰富,一个初步的、阶段性的新区,严格依法、执法,提高全民素质是实现推动滨湖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本人在城管系统工作已有五年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爱护和帮助下也领悟到了一些道理和工作经验。下面就个人体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作中的难点及其主要原因
城市管理的内容比较之多,大到天文地理,小到鸡毛蒜皮,都有城管的职责和义务。如执法中遇到的那些小摊小贩随意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各类广告乱拉乱挂乱贴乱写,各类违章建筑物的搭建,车辆、工地、渣土运输破坏环境卫生、行人乱吐乱丢弃物,垃圾乱倒乱堆,公共设施被随意破坏、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所管理的重点内容。
当然所谓城管管理难度大,这在全国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我们所管理最大困难是,抓一阵,好一阵,稍一放松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顽症、
成了难题。如:占道经营问题,很多露天集市最初开始形成之时因方便众生活是很受欢迎的,但当它影响到交通特别是影响到城市形象去进行整顿清理时,市民肯定会对城管工作表示不满;当我们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执法时,就会成为市民咒骂的焦点,特别是有冲突事件发生时,不管是执法人员被违法人员打,还是城管人员。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归结起来,就是我们的工作承担了太多的社会压力,我们所面临的都是那些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弱势体,两者之间有着基本对立的矛盾。可以说,这个矛盾实质上就是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改革中的弱势体生存之间的矛盾。我们城管人员要解决的是社会发展权与社会弱势体生存权的矛盾,显然是力不从心的。由于新区(滨湖)是合肥市的老郊区,这里的老百姓对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淡薄,当执法中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不少旁观者更是出于心态不平或发泄不满,加以干扰,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甚至激化。
二、强化综合管理
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新模式,首先就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做为城管执法人员与人民众打交道的机会最多,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力,好坏直接影响政府的形
象、法律形象。因此,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让执法对象心悦诚服,使执法与被执法这对矛盾得以消解,改变过去那种“管理就是处罚”的老观念,改变“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的老模式,实施人性化管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人性、人权和人文关怀,达到融洽相处的局面。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初次违规,经教育改正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违法者特别是社会弱势体,也应体恤他们的难处,从轻给予处罚,促其改正。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实现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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