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室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设臵
本院在急诊科、内科门诊、皮肤科(病区)、骨伤科(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妇科(门诊)、耳鼻咽喉科(门诊)、眼科(门诊)、针灸科(病区)、肾病科(病区)、肛肠科(病区)、设立中医综合室。
各科室、病区设立的中医综合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病区设立的中医综合室应根据中医技术开展情况配备床、普通针具、灸疗器具、罐疗器具、刮痧器具、中药外治器具和切合科室实际情况和要求的相关中医诊疗设备。
ニ、人员队伍
1、中医综合区应配备兼专职的卫技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2人,并根据临床实际需要配备其他专业的执业医师。
2、中医综合室由各科室、病区确定本科室科主任或主治以上医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负责。科室、病区中医综合室可由医护人员共同组成综合服务团队或组成若干综合小组。
3、中医综合室的医护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本专业的中医药技术,并根据疾病的病种和所处阶段应用相应的中医药综合技术
4、中医综合室要重视采用中医综合疗法疾病,善于吸收、应用中医药特疗法
5、中医综合室的科室、病区医师应熟练掌握本专业疾病中医药的综合技术,能根据本专科、病区病种的需要制定包括中医药特技术、项目在内的综合方案并实际应用
6、门诊中医综合区和病区综合室的护士应当基本了解中医药综合技术操作的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关护理措施,能够为患者提供具有中医药特的护理服务和健康指导。
三、服务技术
1、各科室、病区中医综合室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药特诊疗新技术。
2、各科室、病区设立的中医药综合区应制定至少3个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综合方案并落实。
3、病区中医药综合室应制定本科3种以上常见病种的中医药综合方案并落实,中医药综合使用率在90%以上。
4、中医药综合技术包括有针灸、推拿、整脊、穴位敷贴、穴位注射、点穴、刮痧、埋线、中药熏蒸和熨烫电针灸以及超短波、远红外线、激光和超激光照射、脉冲电热刺激穴位等。门诊中医综合技术要求不少于10种,病房中医综合技术不少于6种,主要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结合科室实际情况开展。
5、门诊和病房中医综合室均应根据诊疗需要,配备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中医诊疗设备,并积极临床应用,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均应在90%以上。
四、环境布局
1、各科室、病区中医综合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门诊中医综合室和病区中医综合室的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全院各中医综合室风格尽量一致。
2、门诊中医综合区和病区中医综合室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修、展板布置等形式,重点传播中医药综合的理念,介绍中医药综合技术,彰显本科室中医药诊疗特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宣传中医综合技术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的具体内容,应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并依据病种的变化及时调整.
3、门诊中医综合室和病区中医综合室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悬挂相关知识的挂图,设立宣传栏,开设橱窗、展柜、电视、视频网络、宣传折
页等方法。
4、门诊和病房中医综合室均应根据诊疗需要,配备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中医诊疗设备,并积极临床应用,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均应在90%以上.
五、保障措施
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1、医院将根据各科室中医综合室开展情况,予以政策、资金等保障
2、各科室要在原有中医药特基础上,继承传统,引进消化,积极应用中医药综合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各级重点专科必须按照建设要求开展,开展好的科室,鼓励申报院、市卫生局中医药项目奖.
3、各科室应每年组织相关科室对中医综合技术进行筛选,不断优化和改进综合方案。
4、医院对实施中医综合技术实行鼓励政策,按照中医综合技术收入20%,奖励到科室,其中30%奖励开医嘱医师,70%奖励到操作者。科室内部亦应建立二级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将中医综合诊疗技术及非药物疗法应用纳入科室中医药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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