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古籍整理中的注释问题
给古籍加上简明的注释,便于人们阅读使用,是古籍整理中的主要方法,也是中国古籍整理的优良传统之一。传统的训诂学中的文献训诂,事实上就是古籍的注释工作。
古籍注释可以注音、辨字、释义,也可以说明语法、阐发章句义理;而排除古籍中的语言障碍,即词义注释,是其中的核心工作,也是古籍注释的第一要义。因此,要给古籍中的词语作出准确的注释,就必需明白该语词在当时特殊语境下的特殊意义和特殊用法。如果简单地以今律古,那非陷入望文生训的泥潭不可。
从这一层面来看,古籍注释的确是一项十分辛苦又十分严肃的工作,假若注释者本人还不很清楚时,绝对不能草率行事,否则就会造成错误,贻误读者。它要求作者不仅要有相当深厚的语言文字修养,同时要有十分广博的历史、文化、哲学的涵养;而且,同样重要的,他亦必须遵循特定时代下的特定语言及行文规则。
一、几点注意的常识
(一)注释的目的
无论是经书的注释还是其它古籍的注释,所追求的目标都是阐释和理解作品的意义。自古以来的传统观念认为,作品的意义是作者的原意,注释的目的就是把作者寄托在作品中的原意揭示出来,这就是所谓追求原意说。
在千百年以来的经典或其它古籍的注释活动中,经师们往往希望理解作者的原意,与作者在精神上、心理上达到沟通,然后通过作品的阐释,准确地揭示和表达作者最初的原意。这点,我们在《春秋》的序文中,即可见其一斑。
孔颖达《春秋正义•序》:
夫子内韫大圣,逢时若此。欲垂之以法则无位,正之以武则无兵,赏之以利则无财,说之以道则不用。虚叹衔书之风,乃似丧家之狗,既不救于己往,垂训于后昆。因鲁史之有得失,据周经以正褒贬。一字所嘉,有同华衮之赠;一言所黜,无异萧斧之诛。所谓不怒而人威,不赏而人劝,实永世而作,则历百王而不朽者也。
何休《公羊传•序》里也说:
昔者孔子有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此二学者,圣人之极致,治世之要务。
经师们坚信,通过解释,圣人寄托在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会被揭示出来。因此,他们把解释经典的活动视为恢复与重建圣人精神世界的神圣工作。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历代注释者必须否认自我认识,想作者之所想,完全进入作者创作时的历史环境和思维状态;否则就不能做出符合作者原意的客观解释。
从这点看,对于从作者的切身出发是最重要的,任何解释如果离开这个根本的因素,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陷入不可知论和绝对相对主义的泥淖。
而且,还须进一步指明的,注释的重点是解析古籍的疑义,注释的生命在于发明,既能不断地顺应时代发现新问题、破译新难题。这点是古籍整理工作中历久弥新的不变法门。
此外,至于谈到注释者所要遵循的研究方法时,科研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我们应当充分运用最有效的方法。在注释研究中,只有能不断地发现问题并能大规模地、有效地解决难题的方法才算是最有效方法。
(二)对注释者的要求
博学深研,这是注书的前提,也是对注释者的最基本要求。
对古籍的注释,是一个吃力而不讨好的苦差事。因为它要求作者不仅要有相当深厚的语言文字修养,同时要有十分广博的历史、文化、哲学的涵养。清代学者杭世骏曾说:
作者不易,笺疏家尤难。何也?作者以才为主,而辅之以学,兴到笔随,第抽其平日之腹笥,而纵横曼衍,以极其所至,不必沾沾獭祭也。为之笺与疏者,必语语核其指归,而意象乃明;必字字还其根据。而佐证乃确。才不必言,夫必有十倍于作者之卷轴,而后可以从事焉。”
又说:
诠释之学较古昔者作者为尤难。语必溯源,一也;事必数典,二也;学必贯三才而穷七略,三也。
在杭世骏看来,写书可以只写心得,不懂的或没有心得的可以避开或不谈;而注书,则凡原书所涉及的知识都必须探求明白,不能说只注那些我所知道的。当然,对于这点,历代高明的注释者都是很清晰的。例如近代的学者就不止一次的指明,注视工作,绝对不等于工具书相关知识的照搬。
再例如《太平经》是东汉时期的道家典藏,其难度远远超过许多古籍,因为它涵盖面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宗教、哲学、历史、文化等要素,同时蕴藏着养生、巫筮、方术、图谶、天文等学说,其内容十分广博。但当我们阅读《太平经全译》本时,却见到译文风格统一,语言流畅,意义明白通晓,的为一部难得罕见的古道经今译范本。从这点来看,作者在注释上的确下了大功夫,将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予以解释。此外,我们在注释中也可以看见,为明了经文的真实本义,作者不仅大量地授引道经,同时广泛援引儒佛经典、诸子要籍,约达上百种。如《老子想尔注》、《真灵位灵图》、《上清后圣道君列纪》、《太上混元老子史略》、《枕中书纪》、《天仙正理直论》、《老子》、《云笈七签》、《无上秘要》、《庄子》、《玉京玄都大献经》、《紫文上经珠囊》、《道教义枢》、《抱补子内篇》、《汉书》、《礼纪》、《吕氏春秋》、《真诰》、《洪范》、《白虎通》、《开元占经》、《春秋繁露》、《孟子》、《酉阳杂俎》、《淮南子》、《乐记》、《灵宪》、《左传》、《潜夫论》、《神农本草经》、《说文段注》、《干凿度》等等,充分显示了作者丰厚的文化素养、整饬的学术训练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因此,从这一层面来讲,注释者不但要博览书,而且对很多问题要作深入的、艰苦的研究。注释一定要以研究为基楚,不经过博学深研,要写出高水平的注释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且,注释中表现出的一两句话,很有可能是注书者长期艰苦研究的结果,在这一两句话的背后,不知有多少的心血。例如《资治通鉴》卷128谈到宋孝武帝遣薛安都等与叛臣鲁爽战时说:“爽不能进,留军大岘,使鲁瑜屯小岘。”胡三省注曰:“小岘在合肥之东,大岘又在小岘之东。”胡三省这里只有短短两句话,但这两句话得来可不容易,因为之前的书上并没有记载大岘、小岘位在何处,胡三省仔细考证了历史上在这一带发生的几次战役的历程,最终才确定小岘在合肥之东,大岘又在小岘之东。
此外,注释工作也是研究古代汉语词的形式(行、音)与内容(义)结合的规律以及词义本身的内在规律的过程。它要求作释者要有相当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我这里可以再举几个例子:
(1)把势:《牧丹亭》13云:“牵弓射弩做人儿,把势:一连十个诺来回,漏地。”人民文学出版社校本注:“把势,这里是装样子。”按:“把势”(又作把式)是蒙古语baqsi(音译为“八合识”“八哈失”、“巴合失”、“巴合赤”、“巴黑石”等)的借词,有“老师”、“什么书中毛病最多擅长某种技艺的人”、“内行”等义。这里是郭驼自夸其“牵弓射弩”的技艺娴熟,而不是“装样子”。
(2)生发:《白兔记》18云:“(外)巡更不严,贼盗生发。”宝文堂书店1988年本注:“生
发,即生利。”按:“生发”即“发生”,而非“生利”。正因为“巡更不严”,导致了“贼盗生发”。若理解为“生利”,则与原文意思不合。《古今小说》18:“近奉上司明文,倭寇生发,沿海抢劫,各州县地方,须用心巡警,以防冲犯。”
(3)这们:《娇红记》36:云“象小弟这们不济的,未必不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本注:“小弟这们,即小弟们,小弟这行之意。”按:在明代白话文献里,“这们”、“这海”、“这么”是一个词的不同写法,可以互相通用。这里的“这们不济”,即“这么不济”、“如此不济”。
还可以举更多的例子,但从以上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作注释时,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训练也是注释成功的主要因素。
总之,一句话,为了注好书,注释者必须认真研究语言文字方面的知识,必须要有古代史、历史地理、民族史、哲学等等广博的涵养。
(三)述而不作,还是微言大义
“述而不作”是注释古籍的基本原则,像宋代学者所谓“六经注我”,这就不是注释的科学态度了。在注释时,整理者在客观介绍了古书的原意之后,可以阐明自己的看法,但必须明确,
是“我注六经”,而不是“六经注我”,切忌借题“微言大义”,任意发挥。
注释与自著不同,自己写书写论文是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注释必须按原作的意思来注解。注释的目的不是为了给自己看,也不是仅仅为了给研究古代文史的学者提供研究材料,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读懂古籍,理解古籍;在注书时,必须符合原意。这也是评判注释优劣的重要标准。
下面举几个例子。
《论语•子罕》:“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这里只是说行礼时戴什么帽子,臣对君是拜于堂上,还是拜于堂下。但宋杨简解此章竟用“天道”来加以解释。他说:“好礼者往往过于执,从众者往往过于和,此皆意必固我有以害之也。圣人之心即天道,其体本如此,非勉而进此也。”这是典型的“六经注我”的例子。
再举一例。康有为《论语注》解“学而时习之”一句中“时”的涵义时说:“时势不同,则所学亦异。时当乱世,则为乱世学;时当升平太平世,则为升平太平之学。礼,时为大,故学亦必
随时而后适。孔子为时圣,学之宗师也。……此言修己以自得为先,不得冥心坐废;以时为中,不得守旧泥古。此为开宗明义第一义,故上《论》一书以时始、以时终、以明孔子之道全达于时,学者不可不察也。”按:“时习”也就是时时温习的意思,绝没有康氏所说的含义,何况孔子是面对面地教导学生,假如他有这样的意义,完全可以清楚地说出来,何必如此地隐瞒己意呢?因此康氏之解释,只是六经注我,而不是我注六经,违背了注释的目的。
再如《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洪兴祖《补注》:“《史记》屈原名平。正则以释名平之义,灵均以释字原之义。”而王逸注云:“言正平可法则者莫过于天,养物均调者莫过于地。高平曰原,故父伯庸名我为平以法天,字我为原以法地,言己上能安君,下能养民也。”按:名平不过取其平正,字原则与名相应,牵合于天地君民,岂是屈原命名之本意?
类似曲解,元王若虚深有体会,他在《论语辨惑》一书中说: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或训“焉”为何,而属之下句。“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或读“不”为“否”,而属之上句。意谓圣人至谦,必不肯言人莫己若;圣人至仁,必不至贱畜而无所恤也。
王若虚指出,这是为了拔高“圣人”而不顾文法,歪曲文义。他批评说:“义理之是非姑勿论,且道世之为文者有如此语法乎?故凡解经,其论虽高,而于文势语法不顺者,亦未可遽从,况未高乎!”真可谓一针见血!
这样的例子还很多,注释者应当引以为戒。这里我们还可以看一下朱熹在这方面问题上的意见和思考。朱熹是宋代理学家之代表人物,虽然他解释古经也免不了理学家的毛病,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客观。他对有的理学家借解经大作自己文章的做法深表反感。他说:“解经谓之解者,只要解释出来,将圣人之语解开了,庶易读。”又说:“传注,惟古注不作文,却好看。只随经句分说,不离义,最好。疏亦然。今人解书,且图要作文,又加辨说,百般生疑,故其文虽可读,而经义殊远。”又说:“解经不必做文字,止合解释得文字通,则理自明,意自足。今多去上做文字,少间说来说去,只说得他自一片道理,经义却蹉过了!……尝见一僧云:‘今人解书,如一盏酒,本自好,被这一人来添些水,那一人来又添些水,次第添来添去,都谈了。’……伊川见得个大道理,却将经来合他这道理,不是解《易》。”他还说:“今之谈经者往往有四者之病:本卑也,而抗之使高;本浅也,而凿之使深;本近也,而推之使远;本明也,而必使至于晦。此今日谈经之大患也。”这些话说得很精确。
注释古书要做到符合原意,因此作注者对注释的态度必须是严肃的:一、知之为知之,不知
注释古书要做到符合原意,因此作注者对注释的态度必须是严肃的:一、知之为知之,不知
为不知,绝不强不知以为知:二、作者要有“述而不作”的态势,切不可没有可靠的根据,就绝不轻下断论,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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