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考点
1.安全是指系统中人员免遭不可承受的伤害
2.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
3.各类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应为100mm
4.采用双机台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荷载的0.8
5.剪刀撑的设置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6.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
7.乙炔瓶和氧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保持正压,必须留有0.1~0.2MPa 
8.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该设双层安全隔离棚
9.结构施工中的伸缩缝和后浇带,必须用固定盖板保护
10.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债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做好记录。当发
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消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1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立杆底部通常应设置通长垫板(板长大于2个立杆间距,板厚不小于50mm)、底座。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由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名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13.施工企业每年应该按照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新颁布实施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14.连墙杆:连墙杆采用较细型钢时则应验算;连墙杆按轴压杆计算;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连墙杆采用较细的钢管时则应验算
15.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条件是: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
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作业时,工人应将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17.工程符合法定开工条件但因工期紧,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始施工,对此主管部门应责令改正
18.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
19.若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中央管理,则它的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
负债,若不属于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则它的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债
20.在脚手架作业层上铺设脚手板时,在非主节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宜等间距布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1.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22.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36mm
23.压力容器的安全泄压装置类型有防爆帽、安全阀、防爆片、易熔塞
24.高出作业基础高度可以分为2~5m、5~15m、15~30m、30m以上4个区段
25.建筑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和方法;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
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范和标准
26.“4M”理论4大因素:作业的因素、人的因素、设备的因素、管理的因素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事故与报告与处理制度。 
28.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9.脚手架构配件质量检查时,扣件不允许有裂缝、变形、螺栓滑丝;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应0.5检查。
30.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
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3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33.模板工程施工前应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工艺技术编制说明内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搭设方法;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设置要求
考安全员34.接地装置的接地体,不得采用铝导管
3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36.在2m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式模板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37.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38.脚手架立杆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脚手架安装前基础应夯实、平整;脚手架立柱底部必须设置垫板;脚手架基础周围应设置排水设施;脚手架底座沉降偏差不得超过-10mm。
39.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0.在模板结构中,木支架立柱细长比不应大于150
41.当柱高度超过4m时,需单根支模时,柱宽大于500mm应该每边在同一标高上设置不得少于2根斜撑或水平撑。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60°,下端尚应有防滑移措施。
42.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为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43.当支撑高度超过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²的支撑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
44.施工员(工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
正作业违章;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生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5.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管理原因有:安全规程缺乏或执行不力;人事配备不完善;操作规程不合适;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不重视。
46.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以及其他损失。
47.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48.耐冲击是将安全帽在50℃及-10℃的温度下,用水浸的三种情况下处理后,然后将5kg重的钢锤自1m高处自由下落冲击安全帽,安全帽不破坏
49.脚手架构配件质量检查时,钢管的外径及壁厚应为:外径48.3mm,允许偏差±0.5mm,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
50.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
51.当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选用1.3m的横距,连墙件设置为三步三跨,步距为1.5m时,脚手架最大搭设高度为30m。
52.埋地敷设的电缆在引出地面时,必须从2m高到地面0.2m处加设防护套管。
53.施工现场必须使用三芯以上的电缆线;严禁私自接长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严禁使用两芯线。
54.防护栏杆的设置高度不能低于1.2m;栏杆立杆底部不需要设置挡脚板;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下栏杆距地高度0.6m
55.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脚手架扫地杆应纵上横下布置;脚手架扫地杆距地面高度不超过0.2m
56.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采用斜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0.4m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
57.卸料平台通道顶部采取硬隔离防护措施;操作平台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卸料
平台通道两侧搭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在卸料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和验收合格牌;悬挑架工字钢顶部、侧面应满铺层板全封闭防护,立杆内侧设置180mm高踢脚板。
58.连墙件不得随意拆除;爬架安装时必须按照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包含原外架加固、防倾覆措施;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抛撑,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时进行拆除
59.踢脚板宽度不应小于180mm
60.降水引起的基坑周边环境影响预测宜包括:产生流沙、流土、管渗、潜蚀等;地面沉降、塌陷;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开裂、位移、沉降、变形
6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经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62.主体结构存在高处作业施工时必须搭设防护外架,并同时满足立面及水平的安全防护;不大于50m高的双排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最大布置间距为3步3跨,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不大于40²,且应优先采用菱形预埋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预埋布置。外架外侧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防护外架架体每2步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必须延至建筑物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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