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陕国资产权发〔2005〕306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发国务院国资委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有关资产评估中介机构:
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及本级政府所属未脱钩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工作。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事项,省国资委原则不授权所出资企业行使。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评估项目的审核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核准项目有:国有资产占有
单位以国有资产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整体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施破产;企业债转股;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除以上项目外均为资产评估的备案项目。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涉及的评估核准项目应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备案项目应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备案申请。
三、企业在发生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产权变动事项需要
进行资产评估时,对中介机构的选择原则由产权主体确定。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评估项目原则由省国资委确定。其他省级企业,原则由企业产权主体或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并委托,但须向省国资委备案,并接受省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省国资委对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办法按省国资委《委托中介机构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提供中介服务的办法(试行)》(陕国资评价〔2005〕68号)执行。
四、从事省级国有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二)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和专业人员;
(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六)从事一般资产评估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4名以上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企业破产、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债转股项目评估的中介机构应具有10名以上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企业土地评估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7名以上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
(七)涉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证券业务资产评估从业资格。
资产评估做什么的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拟在省属企业经济活动中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事项的中介机构(含土地资产评估机构),都应将本机构的情况,包括注册资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规章制度建设、已评估项目
情况、执业记录(包括奖励和处罚情况)、各种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等,向省国资委报备(包括文字材料和电子材料),作为省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的依据。
五、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必须进行专家评审。省属企业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在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和对企业、中介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质询后,要形成书面评审意
见。省国资委在参考专家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的规定决定是否出据资产评估核准文件。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由国资委从中介机构、大专院校、政府部门等单位选聘。
六、由省国资委招标确定评估中介机构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应付评估中介机构的评估费用,原则由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后10日内,按委托书签订的数额划入省国资委指定账户,评估报告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省国资委再将评估费用支付给中介机构。其他评估项目的费用支付问题,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原则按照原国家物价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2〕价费字625号)执行。
七、坚持评估公示制度。有关公示的具体要求,仍按省国资委2004年8月17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国资产〔2004〕35)中有关规定执行。
八、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抽查中发现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据《企业国有资
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切实做好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重点,并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其资产评估项目检查、抽查、处罚情况及统计分析资料报送省国资委。
九、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联系人:周小林;:87293846)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国有资产评估办法通知
抄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0月8日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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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的时光
不知走过多少地方,不知看过多少风景,不知听说过多少轶事;
题记: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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