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阳节放假提案
重阳节放假提案
有法,有假,更须有心!
又到重阳,又闻“重阳放假”呼声。这次,是“80后”代表作家之一张一一站了出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都放假三天到七天不等,为什么偏偏重阳节不放呢?”
多么温情、多么美好的呼吁,我首先点个赞,举双手赞成。
作为有着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我国的传统节日,农历九月九的重阳节一直承担着祭奠先祖与敬老、爱老的情感使命。12月28日,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它正式成为法定“老年节”,却一直没能成为法定假日。
近年来,全国各级各地“两会”上关于“重阳放假”的提案、议案可谓多矣,其背景无法不令人担忧:至,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突破2亿,预计2033年将翻番至4亿,不断加剧的老龄化带来越来越严重的各种社会问题。最触目惊心,当属全国各地不时冒出“独居老人死在家中”的新闻,最近一例就发生在两个多月前的黄山市,一位八旬老人尸体高度腐烂后才被发现。
显然,已实施逾三年的法律条款“常回家看看”几乎形同虚设。道德及情感层面的问题以法律去规范终究是一种错位,注定难以执行。因为,有法律,更须有心。
旨在缓解老人陪伴及“精神赡养”矛盾的“重阳放假”的呼声,其初衷固然美好,但无疑同样进入了误区:如果在这样一个标榜和强调敬老、爱老的特殊日子里,年轻人可以不用上班,那他们就真的会回家去看望、陪伴自己的老人吗?
重阳节放假 如此追问,必然有人“义正词严”地反驳:工作太忙,老人也在老家,“常回家看看”成本太高……这固然是许多年轻人真实到蛋疼的生存状况,但如果有心,这些问题并非全然不能克服。
当我在互联网上以“独居老人”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时,更惊讶地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此类老人非正常死亡的新闻,竟多出现在成都、南京、常州及黄山等较为发达的城市,而少有出现在荒凉落后的乡村。这难道不是更应该反思吗?或许,这正说明在数量庞大的“独居老人”体中得以跟随年轻人“进城”的少数“幸运者”,反而过得更加孤独,更加脆弱,更加需要精神上的安慰和陪伴,在城市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他们实际上不得不独自承受着更加可怕的心灵危机和安全隐患。
为人子女者的陪伴和照顾,自然是消解这种危机和隐患的最好方式,所以,在重阳又至之时,许多人又纷纷重提“重阳放假”,好事。但目前,敬老爱老怎能指望于此?三年前便已有法,未来即便又有了假,还须“有心”才行。
哪怕偶尔给老人打打电话,平平淡淡地叫一声“爸”“妈”,简简单单地道一句平安或问候,对老人而言,不也是一种陪伴和“精神赡养”吗?
重阳节放提升幸福感
曾经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节假日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对此,网友表达了一边倒的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也建议,把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放假一天,引导年轻人“常回家看看”。
重阳节放假提案归提案,但是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所以重阳节不放假。
敬老爱老能指望重阳放假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把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设为国家法定假日,这可以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去策划、参与相关纪念活动,也增加了假日总量,提高了公民的基本福利。
当前,中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但是,放假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刘思敏指出,上述建议的积极之处是,意识到假日的增加有助于提升民生幸福感。在带薪休假没有普遍落实的情况下,要通过增加法定假日,来保证民众对长假的`迫切需求。
有评论指出,放假只是形式,节日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不忘却的纪念,实现节日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文化仪式活动进行渲染,从而起到产生共鸣的效果,要防止其演变成人们仅仅停留在旅游、购物和娱乐的一个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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