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29
∙【字 号】津交发〔2020〕223号
∙【施行日期】2020.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2号)要求,我委对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2月29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2号)中各项应急措施,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天气预警级别 (四)预案体系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交通运输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一)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魁臣
副组长:魏宏云(负责日常工作)、杨树海、郭子杰、王洪海、杨? 光
组? 员:韩福前 委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处长
王桂英 委设施管理处(超限管理处)处长
訾建峰 委轨道交通处处长
尹相君 委铁路建设处处长
张 ?捷 市道路运输局副局长
王亚明 市港航局副局长
张? 华 市交通执法总队副大队长
曾水泉 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文志 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王树敏 市轨道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子俊 市建设中心副主任
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办公室主任由委建设管理处(科技处)处长韩福前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柴大胜、张鹏勇、李治、唱润好、孙卫东、许顺国、张廼元、邹鸾、李朝忠、刘新杰、康振、沙佩泉、康世英组成。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委建管处(科技处)负责组织编制全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对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全市公路建设领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包括: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公路中心更新公路建设施工项目清单并抄送执法总队,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设施处负责指导全市公路养护、涉路工程和道路扫保领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包括: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公路中心更新公路养护维修、涉路工程施工项目清单并抄送执法总队,做到公路养护维修、涉路工程项目清单全覆盖,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铁建处负责指导全市地方铁路建设领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包括: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组织轨道中心更新地方铁路建设施工项目清单并抄送执法总队,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轨道处负责指导轨道运营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包括: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港航局负责制定《水运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水运建设、施工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更新水运建设施工项目清单并抄送执法总队;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港口集疏运车辆进出港区及港口企业的机动车管控措施;负责建立水运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负责编制水运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日报,及时将应急响应情况、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送至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道路运输局负责制定《公交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公交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负责编制公交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日报,及时将应急响应情况、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送至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总队负责查处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公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工程、市级水运工程,高速公路、外环线、天津大道养护工程和涉路工程施工现场未采取围挡、苫盖、道路硬化、喷淋、冲洗等措施,或者未使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散装、流体物料,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项目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将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案件移送相
关部门;及时将执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送至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路中心负责制定《公路国省干线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国省干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全市国省干线落实道路扫保措施,督促问题整改;负责编制国省干线重污染天气应急日报,及时将应急响应情况、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送至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委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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