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蓝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天气预警级别
1.当发布蓝预警时,启动IV级响应。
2.当发布黄预警时,启动级响应。
3.当发布橙预警时,启动级响应。
4.当发布红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三)分级响应措施
1、级(蓝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倡导公众绿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目标:全市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5%以上,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水泥行业(含粉磨站)停产;轮胎、橡胶制品等生产企业,通过停产一条及以上生产线或停产重点排污车间、工段,达到污染物减排50%以上。
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每日增加施工工地、工业堆场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作业1次(易产生路面结冰情况除外,下同)。
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工业堆场范围内进出道路洒水、清扫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散货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
2、级(黄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卫生计生部门通知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目标: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1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车辆、家具、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企业,植物油、轮胎和塑料橡胶制品、集装箱、家用电器、皮革服装及石墨生产企业,包装印刷、铸造及有机化工(无法停产或限产的除外)等企业,通过停产一条及以上生产线或停产重点排污车间、工段达到减排50%以上。
施工工地、工业堆场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洒水(或冲洗)作业频次每日增加1次。
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和建筑拆除作业及混凝土搅拌站运行。
工业堆场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散货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
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II级(橙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II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I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公交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5%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玻璃制造企业通过提高治污效率达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再减排5%,总体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20%以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锅炉、燃煤机组,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和提高治污效率达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再减排10%,总体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30%以上;车辆、家具、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企业,植物油、轮胎和塑料橡胶制品、集装箱、家用电器、皮革服装及石墨生产企业,包装印刷、铸造及有机化工(无法停产或限产的除外)等企业全部停产。
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停止全市所有施工工地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地下工程除外)和混凝土运输。
工业堆场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散货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港口码头、物料堆场作业。
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4)I级(红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以上,可内部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低于6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减排操作方案”实施减排。
施工工地、工业堆场进出口周边市政管辖道路机扫(湿扫)和洒水(或冲洗)作业频次每日增加1次。
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
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
工业堆场范围内进出道路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散货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2次。
(四)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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