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消防⼩知识,才能预防⽕灾
1、燃烧的必备条件
(1)燃烧的定义:燃烧俗称着⽕,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发⽣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焰和发烟的现象。
(2)燃烧的条件:任何物质发⽣燃烧,都有⼀个由未然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源,三者同时具备,相互作⽤,才能发⽣燃烧。
(3)⽕灾的定义: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做⽕灾。
(4)可燃物的定义:凡是能与空⽓中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按其物理状况可分为⽓体可燃物,如氢⽓、⼀氧化碳等,、液体可燃物,如酒精、汽油等,和固体可燃物,如⽊材、布匹、塑料等,三类。
(5)助燃物的定义:凡是能帮助和⽀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如空⽓、氧⽓、氯⽓、⾼锰酸钾、氯酸钾等氧化物和过氧物等。空⽓是最常见的助燃物。因空⽓中的氧含量约为21%,⽽空⽓是到处都有的,所以说发⽣⽕灾时要想隔绝空⽓是很难的,除⾮是密闭室内的初起⼩⽕,否则这个条件较难控制。
(6)着⽕源的定义:凡能⼸|起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源,称为着⽕源。根据其能量来源不同,着⽕源为:明⽕、⾼热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物能、光能、核能等。
可燃物质燃烧所需的着⽕能量是不同的,⼀般可燃⽓体⽐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所需的着⽕能量要低;着⽕源的温度越⾼,越容易引起可燃物的燃烧。综上所述,只有在可燃物、助燃物和着⽕源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且数量达到⼀定⽐例的前提下,相互结合,相互作⽤,燃烧才能发⽣。否则燃烧不能发⽣。可见不论采⽤什么措施,只要能破坏已经产⽣的燃烧条件,去掉其中任何⼀个,⽕灾即可扑灭。
2、燃烧的类型
燃烧可分为闪燃、⾃燃和点燃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燃烧都有其特点。
(1)闪燃:闪燃是可燃性液体特征之⼀。各种液体的表⾯都有⼀定量的蒸⽓存在,蒸⽓的浓度取决于液体的温度。对同种液体,温度越⾼蒸⽓浓度越⼤。液体表⾯的蒸⽓与空⽓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体。
当液体升温到⼀定的温度蒸⽓达到⼀定的浓度时,如有⽕焰或烧热物体靠近此液体表⾯,就会发⽣⼀闪即灭的燃烧,这种燃烧现象叫闪燃。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发⽣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闪点是评定液体⽕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液体的闪点越低,⽕灾危险性越⼤。
(2)着⽕:着⽕可称强制点燃。即可燃物质和空⽓共存条件下,达到某⼀温度时与⽕直接接触引起燃烧,在⽕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物质能被点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对固体和⾼燃点的液体,燃点是⽤于评价其⽕灾危险性的。
(3)⾃燃:⾃燃包括本⾝⾃燃和受热⾃燃。某些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时,由于物质内部所产⽣的物理、化学及⽣物化学过程产⽣热量,这些热量在某些条件下会积累起来,导致升温,⼜进⼀步加快上述过程的进⾏速度,于是可燃物温度越来越⾼,当达到⼀定的温度时,就会发⽣燃烧,这就称叫本⾝⾃燃。常见的⾃燃现象有:堆积植物的⾃燃、煤的⾃然、涂油物的⾃燃,油纸、油布,化学物质及化学混合物的⾃燃等。
可燃物质产⽣⾃燃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燃点是判断评价可燃物质⽕灾危险性的重要标志之⾃燃点越低,物质的⽕灾危险性越⼤。
(4)爆炸:爆炸可分为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和核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由于可燃物和爆炸物品发⽣化学反应⽽引起的瞬间燃烧,同时产⽣⼤量的热和⽓体,并以很⼤压⼒向周扩散的现象。物理爆炸:是⼀种纯物理过程,如蒸汽锅炉慑⼆炸、轮胎爆炸等。多数是由于物质受热、体积膨胀、压⼒剧增、超过容器耐压⽽引起的,爆炸时没有燃烧,但有可能引发⽕灾,⽽化学爆炸的危险性要⼤得多,可燃⽓体与空⽓的混合物必须在⼀定的浓度范围内,
遇⽕源才能发⽣爆炸。这个遇⽕源能发⽣爆炸的可然⽓体浓度
多,可燃⽓体与空⽓的混合物必须在⼀定的浓度范围内,遇⽕源才能发⽣爆炸。这个遇⽕源能发⽣爆炸的可然⽓体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爆炸浓度极限可⽤来评定可燃⽓体和可燃液体⽕灾危险性的⼤⼩,作为可燃⽓体分级和确定其⽕灾危险性类别的标准。
3、燃烧蔓延的原因
⼤多数⽕灾的发⽣都是从可燃物的某⼀部分开始,然后蔓延扩⼤的。这是因为物质在燃烧时造就了⼀个危险的热传播过程,即燃烧⼀热效应⼀燃烧。燃烧产⽣的热效应使周围的可燃物受热发⽣分解、着⽕和⾃燃,如此往复,⽕势便迅速地向周围蔓延开去。热传播除了⽕焰直接接触外,还有三个途径,即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
(1)热传导:是指热量从物的⼀部分传到另⼀部分的现象。
所有的固体、⽓体、液体物质都有导热性能,但通常以固体最强,⽽固体之间的差别⼜很⼤,⼀般来说⾦属的导热性能强于⾮⾦属,⾮⾦属⽆机物的导热性能⼜强于有机物质。
导热性能好的物质不利于控制⽕情,因为热可通过导热物体向其它部分传导,导致与其接触的可燃物质起⽕燃烧。因此为了制⽌由于热传导⽽引起的⽕势蔓延,⽕场上应不断冷却被加热的⾦属构件,迅速疏
散、清除或⽤隔热材料隔离与被加热的⾦属构件相关的可燃物。
(2)热辐射:是指热量以辐射线的形式向外传播的现象。当可燃物燃烧形成⽕焰时,便⼤量地向周围传播热能,⽕势越猛,辐射热能越强。为了减弱受到的辐射,可增加受辐射物体与辐射源的距离和夹⾓或设置隔热屏障。例如:在建筑物间留出必要的防⽕间距,砌筑防⽕墙,设置固定⽔幕,种植阔叶树等。在⽕场应⽤⽔、泡沫等冷却受到辐射作⽤的物体表⾯,设法疏散,隔离和消除受辐射热威胁的可燃物。灭⽕⼈员的⽔阵地要选择适当的⾓度,以减少受到热辐射的影响。
(3)热对流:热对流是指通过流动介质将热量从空间的⼀-处传到另⼀处的现象。热对流是影响早期⽕灾发展的最主要的原因,根据流动介质的不同可分为⽓体对流和体对流。液体对流可造成容器内整个液体温度升⾼蒸发加快,压⼒增⼤,以致使容器爆裂或蒸⽓逸出遇着⽕源⽽燃烧使⽕势蔓延。
⽓体对流则能够加热可燃物达到燃烧程度,使⽕势扩⼤。⽽被加热的⽓体在上升和扩散的同时,⼀⽅⾯引导周围空⽓进⼊燃烧区,使燃烧更为猛烈,另⼀⽅⾯还会引导燃烧蔓延⽅向发⽣变化,增⼤扑救难度。因此在扑救⽕灾时为了消除和降低⽓体对流,应设法堵塞能够引起⽓体对流的孔洞,把烟雾导向没有可燃物或危险性较⼩的地⽅,⽤喷雾⽔冷却和降低⽓流的温度。
4、⽕势发展的阶段
(1)初起阶段:不论是那类物质,在刚起⽕后的最初⼏分钟是,燃烧⾯积都不⼤,烟⽓流动速度较缓慢,⽕焰辐射的能量还不多,但也能使周围物品开始受热,温度逐渐上升,这是⽕势发展的初级阶段。如果这个阶段能及时发现并正确扑救,就能⽤较少的⼈⼒和简单的灭⽕器材将⽕控制或扑灭。
(2)发展阶段:由于燃烧强度增⼤,载热500以上的烟⽓液加上⽕焰的辐射热作⽤,房间内的温度进⼀步上升,周围可燃物品和建筑结构,特别是易然的内装材料受到加热,开始分解出⼤量可燃⽓体,⽓体对流加强,燃烧⾯积扩⼤,燃烧速度加快、整个房间内将呈现发⽣燃烧的⼀触即发的局势,这是⽕势发展的阶段。⽕势发展阶段也称为⾃由燃烧阶段。这个阶段,由于辐射热急剧增加,辐射⾯积不断增⼤,所以需要投⼊较强的⼒量使⽤较多的灭⽕器才能将⽕扑灭。
(3)猛烈阶段:由于燃烧⾯积扩⼤,⼤量的热释放出来,空⽓温度急剧_上升发⽣轰然,使周围的可燃物、建筑结构⼏乎全⾯卷⼊燃烧。此时燃烧强度最⼤,热辐射最强,温度和烟⽓对流达到最⼤限度,可燃材料将被烧尽,不然材料和结构的机械强度受到破坏,以致发⽣变形或倒塌,⽕突破建筑物再向外围扩⼤蔓延,这是⽕势的猛烈阶段。在这个阶段扑救最为困难,起⽕处的房屋已保不住,需要有⾜够的⼒量和器材⽤于及时控制⽕势,阻⽌它向周围建筑物蔓延。
(4)熄灭阶段:⽕势被控制以后,由于可能性燃物已被烧尽,加上灭⽕剂的作⽤,⽕势逐渐减弱直⾄熄灭,这是⽕势的熄灭阶段。
5、影响燃烧发展变化的因素
(1)可燃物数量及空⽓流量:可燃物愈多燃烧荷载密度愈⾼,则⽕势发展愈猛烈。如果可燃物较少⽕势发展较弱,并且可
(1)可燃物数量及空⽓流量:可燃物愈多燃烧荷载密度愈⾼,则⽕势发展愈猛烈。如果可燃物较少⽕势发展较弱,并且可燃物之间相隔较远,则⼀-处可燃物烧尽后会⾃⾏熄灭。另外燃烧所需的空⽓量⾜够时,只要有充⾜的可燃物,燃烧就会不断发展,如果空⽓供应量不⾜,⽕势也会进⼊熄灭阶段。
(2)可燃物的蒸发潜热:可燃固体和可燃液体,是靠它们受热后蒸发出来的⽓体进⾏燃烧的,所以它们就需要吸收⼀定的热量才能达到蒸发的⽬的,这热量便叫蒸发潜热。不同可燃固体和可燃液体,其蒸发潜能是不⼀样的,⼀般是固体⼤于液体,蒸发潜热愈⼤的物质,蒸发时所需的热量越多,燃烧发展的速度越慢。所以,⼀般液体的燃烧⽐固体快,⽓因不需要蒸发就直接燃烧,所以燃烧速度最快。
(3)爆炸的冲击作⽤:化学爆炸时的⽕焰是以⼀层层同⼼圆的形式向周围蔓延的,其产⽣的冲击波能将燃烧着的可燃物抛到空中,如果落到其它可燃物上会成为新的着⽕源,使燃烧范围扩⼤,同时,爆炸能够使建筑结构遭受破坏,增加孔洞和敞露部分,让⼤量的新鲜空⽓体流⼊燃烧区,加速⽓对流,促使⽕势发展,所以在灭⽕过程中防⽌爆炸是⼀项极其重要的⼯作。
(4)⽓温越⾼,可燃物的温度也随之升⾼,与着⽕源的温差减⼩,物质更易着⽕;⽓温越低着⽕源与环境温度的温差增⼤,能使空⽓对流速度加快,使⽕势扩⼤。
相对联温度越低,环境越加⼲燥,物质的含⽔量愈低愈容易着⽕,反之不易发⽣燃烧。
风对燃烧的发展也有决定性影响,风⼤可以加快空中楼阁⽓对流,改变⽕势蔓延的⽅向和速度扩⼤⽕势燃烧范围。总之,秋冬季节,特别是刮风的⼲燥⽓候最容易着⽕并扩⼤⽕灾,所以每年“冬季”是防⽕的重点。
(5)扩散:在很多燃烧现象中,燃烧的速度是由⽓态物质的扩散速度决定的,要单位时间内扩散出来的可燃物愈多,燃烧范围愈⼤,如⽓体和液体蒸报⽓的燃烧⼀般呈扩散燃烧形式。
6、预防⽕灾的基本措施
预防⽕灾就是要消除产⽣燃烧的条件,可以按下⾯的措施破坏燃烧的必备条件,最终达到防⽕的⽬的。
(1)控制可燃物:如对具有⽕灾、爆炸危险性的建筑,采取局部排风或全部通风的办法,以降低房内可燃、易燃⽓体在空中的浓度,使之不超过爆炸浓度极限;以难燃或不然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防⽕涂料漫涂可燃材料;⽤砖⽯⽔泥代替⽊料建造房屋;将性质上会发⽣相互作⽤的物品分开存放等等。
(2)隔绝助燃物:如将易燃、易爆物质⽣产置于密闭的设备中进⾏;容易⾃燃的物品必须隔绝空⽓存等等。
(3)消除着⽕源:⼀⽅⾯,采取控温、遮阳、防雷、安装防爆装置等措施避免产⽣⽕源;另⼀⽅⾯防雷、安装防爆装置等措施避免产⽣⽕源;另⼀⽅⾯在建筑物之间构筑防⽕墙,留出防⽕间距,在能形成可爆公质的⼚房设泄压门窗、轻质屋盖,在可燃⽓体管道上装阻⽕器、安全⽔封等。除了从物质上,客观环境上做好防⽕⼯作外,强化⼈们的防⽕防灾的主观意识更为重要。只有让⼈们懂得了怎样防⽕,并重视防⽕,才能⾃觉遵守各项防⽕规章制度,杜绝⽕源,采取必要的防⽕措施,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产⽣⽕灾的条件。
7、初起⼩⽕报警的重要意义
⽕灾的起因是多种多样的,但⽕灾初起时,⼀般燃烧⾯积较⼩,⽕势较弱,此时是扑灭⽕灾的有利时机。
经验告诉我们,在起⽕5-7分钟内,能否将⽕扑灭这是个关键,把握这个关键有两条:⼀是利⽤灭⽕器材扑救;⼆是同时报警。《中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在发现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灾发⽣后,⽕势蔓延的速度是相当快的,⼀般公安消防队要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左右才能赶到现场,⽽且对⼀些远离城镇或不在公安消防队覆盖范围内的地区,则难以
在有效时间内到达现场。这就需要现场⼈员在⽕灾初期迅速作出正确反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救,合理使⽤灭⽕器、灭⽕剂和采取其他⼿段,使⽕势得到控制或扑救。
8、⽕灾扑救的基本⽅法
⼀切灭⽕⽅法都是为了破坏已产⽣的燃烧条件,在⽕场,上采⽤哪种灭⽕⽅法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场的具体情况,以及消防装备的性能进⾏选择。有时⽕场上同时使⽤⼏种⽅法,这就要掌握进攻时机,搞好协同配合,正确使⽤各种灭⽕剂,才能迅速有效地扑灭⽕灾。
(1)灭⽕的⽅法
1.1 室息灭⽕法:就是根据可燃物燃烧需要⾜够的空⽓,氧,这个条件,采取适当措施阻⽌空⽓流⼊燃烧区,或者采⽤不燃物质或惰性⽓体冲淡,稀释,空⼆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缺乏氧⽓的助燃⽽熄灭。这种灭⽕⽅法适⽤于扑救密闭的房间和⽣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灾区。
在⽕场上运⽤窒息法扑救⽕灾时,可使⽤泡沫灭⽕器喷射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采⽤⽯棉布、漫湿的棉被、毯⼦、⿇袋、帆布等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于沙、⼟覆盖燃烧物;⽤⽔、蒸⽓、惰性⽓体充⼊燃烧区内;利⽤建筑物上原有的窗以及⽣产装置、设备容器上的部件封闭燃烧区等,以阻⽌新鲜空⽓流⼊,降低燃烧区的氧⽓含量,达到窒息燃烧的⽬的,并在确定⽕已彻底熄灭时,⽅可打开孔洞和覆盖物
等进⾏检查,以免造成死灰复燃或爆炸。此外,在⽆法采取其他扑救⽅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放⽔漫没,灌注燃烧物的⽅法,达到窒息灭⽕的⽬的,但必须考虑到⽕场或场内物质被⽔漫注后是否会产⽣不良后果。
1.2 冷却灭⽕法:是根据可燃物必须达到⼀定温度的这个条件,将⽔或灭⽕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终⽌燃烧,此法还可以⽤于冷却上未燃烧的物体上,如建筑构件、⽣产装置、设备容器等,避免它们受到辐射影响发⽣燃烧和爆炸。
在⽕场上运⽤冷却法扑救⽕灾时,可使⽤消防给⽔系统,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设施或灭⽕器⼆灭⽕剂等消防器材进⾏喷⽔或喷射灭⽕剂冷却燃烧物,也可采⽤⽔桶、⾯盆等简易⼯具传⽔灭⽕。但对忌⽔物品则应避免⽤⽔冷却。
1.3 隔离灭⽕法:是根据发⽣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这个条件。将可燃物体邻近的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停⽌。
在⽕场上运⽤隔离法扑救⽕灾时,可以将⽕源附近的可燃、易燃和助燃物品,从燃烧区转移到安全地点;关闭阀门,阻⽌⽓体、液体流⼊燃烧区;排除⽣产装置、设备容器内的可燃⽓体或液体;⽤沙⼠筑堤等办法阻拦流散的可燃液体和设法阻⽌可燃⽓体的扩散;撤除与⽕源相毗连的易燃建筑等,使未燃烧的可燃物远离⽕源,达到防⽌⽕势蔓延扩⼤的⽬的,此外,在扑救油⽓井喷⽕灾时,采⽤⽔流封闭或爆炸
的⽅法,此类⽅法具体应有专业⼈员指导。
1.4 抑制灭⽕法:是将灭⽕剂喷在燃烧物体上,参与其燃烧过程,使燃烧中产⽣的游离基消失,形成稳定分⼦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从⽽使燃烧终⽌。在⽕场上⽤抑制法灭⽕灾时,就是使⽤灭⽕剂充分参与燃烧反应,达到抑制燃烧的⽬的。(2)注意事项
2.1 对⼩⾯积草地、灌⽊及其他固体可燃物燃烧且⽕势较⼩时,可⽤扫帚、树枝、⾐物扑打,但对容易飘浮的粉尘物质则不可采⽤扑打的⽅法,以免产⽣飞⽕扩⼤⽕灾范围。
2.2 为保证灭⽕⼈员的安全以及避免电⽓线路受到威胁,发⽣⽕灾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才能使⽤⽔、泡沫灭⽕剂等灭⽕。
2.3 对密封条件⽐较好的⼩⾯积室内⽕灾,在未作好灭⽕准备前,应先关闭门窗;以阻⽌新鲜空⽓侵⼊,对相邻房间的房应紧闭并⽤⽔淋湿,以阻⽌⽕势。
2.4 对受到⽕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压⼒容器、设备等应做好防爆措施,如疏散到安全地带、关闭阀门、冷却或泄压等。若爆炸不可避免时应及时撤离在场⼈员。
9、救护措施
发⽣⽕灾时,如有⼈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时,应⾸先组织⼒量,贯彻“救⼈第⼀,救⼈与救⽕同步进⾏”的原则,积极施救,对离开险境的伤员,应根据不同伤情,进⾏现场急救和⼼脑复苏等,并尽快把伤员分流送医院救治。被困者应保持头脑冷静,不要慌乱,根据⽕势选择最佳⾃救⽅案,以便争取时间,脱离危险区,被困者还应发扬互助和⼈道主义精神,配合抢救⼈员,使⽼、幼、病、残、孕的⼈员优先得到抢救。
⾃救的⽅法:
(1)发⽣⽕灾后不要为穿⾐、钱财⽽耽误宝贵的逃⽣时间。迅速选择与⽕源相反的⽅向脱离险地,逃离⽕场若遇浓烟时,应尽量放低⾝体或爬⾏,千万不要直⽴⾏⾛,以免被浓烟窒息,⾐服被烧时,不要惊慌失措,赶快就地翻滚,使
泡沫灭火器能扑救什么火灾烟时,应尽量放低⾝体或爬⾏,千万不要直⽴⾏⾛,以免被浓烟窒息,⾐服被烧时,不要惊慌失措,赶快就地翻滚,使⽕熄灭。
(2)对有避难层、疏散楼梯的建筑,可先进⼊避难层或由疏散通道撤⾄安全地点。
(3)如楼梯虽已起⽕,但尚未烧断且⽕势不很猛烈时,可披上⽤⽔侵湿的⾐裤或被单由楼上快速冲下,如楼梯已经烧断,且⽕势相当猛烈时,可利⽤房屋的窗、阳台、⾃来⽔管等逃⽣。也可以⽤绳⼦或床单撕成条壮连接起来,⼀端栓在牢固的门窗或其他重物上,然后顺绳⼦或布滑下。
(4)如各种逃⽣路线均被切断,应退居室内,采取防烟堵⽕措施,关闭窗,并向门窗上浇⽔,以延缓⽕势蔓延过程,还要⽤多层湿⽑⼱捂住⼝⿐,做好个⼈防护,同时向室外扔东西,在夜间则可以向外打⼿电发出求救信号,如果烟⽕威胁严重,有⽣命危险且楼层只有⼆三层,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抛下⼀些棉被等软性物品,然后⽤⼿扶住窗台往下滑,尽量缩⼩跳落⾼度和保证双脚先落地,以减少颅脑损伤与内脏的伤害。
此外,近年来国外⼀些世界灾难学者提出了“杆棒跳楼法”和“休⽒跳楼法”的⾃救⽅法。杆棒跳楼法,即⼀根结实的⽐⼈稍长的杆棒、⽊棒、⽵杆、铁棍、钢管均可,最好是在杆棒两头捆上重物,下跳时,⼈应将杆棒双⼿抱住,双腿夹住,两脚交叉扣住,如爬杆⼀-样,头与⼿的上部、脚的下部务必留出⼀段,每头约50厘⽶,然后后下跳。若现场⼈多可组织采⽤“休⽒跳楼法”即在可以到沙发、席梦思床垫等物品后,将重物捆绑在其下⾯,总之越重越好,然后⼈蹲在上⾯,两⼿紧紧抓住软家具,从窗台、阳台被他⼈推下,这些⽅法若使⽤得当,都有获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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