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稻健康养殖技术操作规程
蛙+稻健康养殖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蛙+稻生态种养技术的稻田工程、蛙苗(蝌蚪)投放、蝌蚪饲养、幼蛙及成蛙养殖、病害防治和种养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湖南省蛙+稻生态种养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T394绿食品肥料施用准则
NY/T2148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NY/T5117无公害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43/T194A级绿食品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DB43/T634畜禽水产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DB43/T1417青蛙配合饲料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与定义。
4养殖环境
4.1稻田选择
选择田块规整,大小适宜,水源方便,天干不旱和雨涝不淹的田地,面积不宜过大。
4.2稻田土壤
要求保水性能好,田埂坚实不漏水,土壤质量应符合GB15618和NY/T2148的规定。
4.3水源水质
水源充足,无污染,排灌方便,不受旱涝影响;水质应符合GB3838III和GB11607的规定;养殖用水应符合NY5051的规定。
4.4养殖单元
稻田内可设立多个养殖单元,单元面积以100m2~500m2/个为宜。养殖面积占稻田总面积的3%~5%为宜。
5稻田工程与设施
5.1田间开沟
沿稻田田埂内侧及田中开挖宽1.0m~2.0m,深0.5m~0.6m的“U”、“回”和“11”等字型沟。
5.2田埂加固
开挖沟的土用于夯实加固田埂,保持田埂高度至稻田平面0.3m以上,顶部宽度0.3m~0.4m,底部宽度0.8m~1.0m,且不渗水、不漏水。
5.3食台
沿着稻田田埂内侧设置食台区,食台设置按照DB43/T1304要求施行(食台由木条和网片构成,网片规格40目为宜),面积不超过稻田面积的10%,可根据养殖单元适当调整食台规格和数量,食台区与水面落差不超过0.3m。
5.4诱捕灯
在食台或者蛙沟上方,每20m~50m安装一盏诱虫灯。
5.5排灌系统蝇蛆养殖
进、排水设施采用PVC管,以直径≥20cm为宜,排水管程“L”型,一段埋于环沟底部,另一端可取下。进排水口按照“高进低处”的原则、对角设置,并安装20~40目的拦蛙网。
5.6防逃设施
在稻田四周设置水泥瓦、聚乙烯网片或尼龙防逃网,网片埋入土中10cm~15cm,地面高度1.2m~1.5m。每隔1.0m~1.5m用木桩或铁桩固定,围网上端内缘设置10cm折翼。
5.7防鸟设施
在养殖单元区域内设置防鸟网,高1.8m~2.0m。
5.8遮荫设施
在养殖区域的上方,平挂遮阳网,宽1.5m~2.0m。夏季可在田埂上种植黄豆等遮荫作物。
6蛙苗投放
6.1蛙苗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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