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创业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农业创业项目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申报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象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得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组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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