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及制度(精选10篇)
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及制度精选篇1
一、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进入厨房,必须着装整齐,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坚持衣冠的整洁。
2、厨房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上洗手间后,要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坚持双手清洁。
4、在处理食物时,双手必须清洁。
5、在上班时光内禁止抽烟,在任何时光都不许在工作间内抽烟。
6、在处理食物过程中,避免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7、如果手有创伤,应贴上防水膏药布贴于患处,并且在处理食物时,戴上一次性手套。
8、若员工患上腹泻、发烧、或其他容易传染食品的病症,应立即停工。
二、岗位环境卫生要求
1、做好厨房六管理,每次工作完成后统一清洁清扫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2、定人、定岗、定时清扫,经常坚持环境清洁,厨房内做到无苍蝇、无蟑螂等。
3、厨房地面、地沟、墙角、门窗、房顶,操作台应坚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污渍。
4、不干净的抹布、碟子或桌子、砧板,禁止用于制作食物的。
5、不要把纸箱或报纸等杂物放在货架上。
6、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操作间。
三、厨房设备、器皿卫生要求
1、容器坚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并分类摆放。
2、案台、刀具、抹布应专岗专用,坚持清洁、无异味,防止交叉污染。
3、冰箱要坚持整洁,并每两月定期清洁一次。
4、要确保用具操作情景良好,应时常检查用具的接触面是否有破损或生锈。
5、厨房设有水果、凉菜专用的案板及刀具,使用前后需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6、每月定期清洗排烟设备。
7、每周清洁厨房照明设施一次。
8、每一天擦拭1.8米以下墙面,每周擦拭1.8米以上墙面一次。
四、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1、由原料制成品实行:不购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2、大米采购必须采购优质大米,米饭在蒸煮前,蒸柜、大米需清洗干净后,方可蒸煮。
3、肉类、水产类等要坚持鲜活,瓜果要去皮、洗净。
4、蒸煮菜要炒熟煮透,油炸、煎食品要坚持营养,不能炸糊。
5、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制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售卖过的食品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次售卖。
7、所有食材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必须分类、分开存放。
8、包装食品应开箱、开包检查,标识清楚,贴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9、定期清洗冰箱,冰箱内不许积压时光过久的食品,对于变质变味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10、坚持环境整洁,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必要时要对食品存放货架,冰箱等定期消毒。
各种餐具、厨具和盛放食品和容器,必须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11、注意饮食操作卫生,严禁在工作时吸烟。砧板、灶台应随时坚持卫生清洁冷拼在原料切配时应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抹布应经常搓洗,不能一布多用,以免交叉污染。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贴合健康要求。
五、餐厅卫生要求
1、各类餐具清洗,做到“一刮、二涮、三洗、四冲、五消毒”。
2、员工用餐后,应对餐厅清洁清扫,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清洁干燥。
3、员工用餐后,及时清洁桌面、台凳,餐前、餐后要保时清洁、干净。
4、餐厅门窗、墙壁、风扇、灯管等设施,要定期清洁,无油垢、污渍。
5、餐厅区域内,每周坚持两次大扫除,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
6、员工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回收,剩饭剩菜要及时清走,保证餐厅无异味、无污渍。
食堂卫生管理要求及制度精选篇2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坚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贴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卫生要求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坚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贴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包含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贴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坚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光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景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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