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手卫生设施要求
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2)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卫生要求3)应配备清洁剂。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
5)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6)手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7)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②宜使用一次性包装。
③医务人员对选用的手消毒剂应有良好的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
2.外科手消毒设施
1)应配置洗手池。洗手池设置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能防止洗手水溅出,池面应光滑无死角易于清洁。洗手池应每日清洁与消毒。
2)洗手池及水龙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间的数量设置,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的数量,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
3)应配备清洁剂,并符合要求。
4)应配备清洁指甲用品;可配备手卫生的揉搓用品。如配备手刷,刷毛应柔软,并定期检查,实时剔除不合格手刷。
5)手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内使用。
6)手消毒剂的出液器应采用非手触式。消毒剂宜采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消毒剂应每周清洁与消毒。
7)应配备干手物品。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应每次清洗、灭菌。
7)应配备干手物品。干手巾应每人一用,用后清洁、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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