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0
代替GB15982-199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院消毒管理要求以及检查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计数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 7918.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金黄葡萄球菌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082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YY 0572 血液透析和相关用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毒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产品 disinfection product
纳入卫生部《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用于医院消毒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和卫生用品。
3.2 医疗器材 medical device/health care product
用于诊断、、护理、支持、替代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总称。根据使用中造成感染的危险程度,分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和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3.2.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critical device/ items 进入正常无菌组织、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如血液)流过,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将导致极高感染危险的器材。
3.2.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semi-critical device/ items
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
3.2.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 no-critical device/ items
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
3.3 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材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灭菌的无菌保证水平应达到10-6 。
3.4 高水平消毒 high-level disinfection
杀灭各种细菌繁殖体、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的消毒处理。
3.5 中水平消毒 intermediate-level disinfection
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处理。
3.6 低水平消毒 low-level disinfection 仅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性病毒的消毒处理。
卫生要求3.7 多重耐药菌 Multidrug-Resistant Organism/MDRO
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
林金黄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Ⅰ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霉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4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4.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
4.1.1 菌落总数应符合表1要求。
Ⅰ类环境为采用空气洁净技术的诊疗场所,分洁净手术部和其他洁净场所。Ⅱ类环境为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Ⅲ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室);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IV类环境为普通门(急)诊及其检查、(注射、换药等)室;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区。
4.1.2 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医院环境有关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检测。
表1 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 空气平均菌落数 cfu/皿 cfu/ m2 |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 cfu/cm2 |
Ⅰ类 洁净手术部 环境 其他洁净场所 | 符合GB 50333要求 ≤4.0(30min)2) ≤150 | ≤ 5.0 |
Ⅱ类环境 | ≤4.0(15min) --- | ≤ 5.0 |
Ⅲ类环境 | ≤4.0(15min) --- | ≤ 5.0 |
Ⅳ类环境 | ≤4.0(15min) --- | ≤ 5.0 |
注1:cfu/皿为平板暴露法,cfu/m3为空气采样器法。
注2:平板暴露法检测时的平板暴露时间。
4.2 医务人员手
4.2.1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
4.2.2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 5cfu/cm2。
4.3 医疗器材
4.3.1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4.3.2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2 ),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3.3 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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