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台运政罚〔2022〕0421)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发文案号】台运政罚〔2022〕0421
【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3442170000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344217100000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3442171000100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344217100017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 高速免费日期2022
【处罚日期】2022.01.18
【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台州市
【处罚对象】付晓松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7:18
处罚名称 | 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台运政罚〔2022〕0421 |
被处罚对象 | 付晓松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1月15日13时11分,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临海市西高速道口边对贵F06851进行了检查,现场人员是付晓松。1月18日临海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2年1月18日执法人员依法对付晓松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付晓松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缴至台州银行临海支行。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得超出的数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8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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