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摇号购房怎么办理
上海摇号购房怎么办理
最近,多地开始实施摇号购房,例如:上海、成都等等。在摇号之前,就要进⾏摇号登记并缴纳⼀定的款项,⼤家对此有所了解吗?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上海购房摇号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上海摇号购房怎么办理
第⼀步:购房意向登记
时间:领取预售证之前(通常此时开发商已经基本确定了拿证时间)
地点:售楼处
登记内容:⾝份证、户⼝本、结婚证、社保缴纳证明、⼯作单位(有些项⽬这⼀步只需要⾝份证,其他都在交意向⾦的时候⼀起交)
第⼆步:缴纳意向⾦或认筹⾦
时间:领取预证之后,到开盘之前(取得预售证前售楼处不能收取任何费⽤)
截⽌时间:根据⽬前预开盘的项⽬情况来看,意向⾦收取截⽌时间都是在正式开盘前1-2天的中午12点截⽌,之后要提交公证处。
地点:售楼处
⽀付⽅式:
上海外地人买房
1、刷卡为主(务必开通⼤额⽀付功能,银联),收款⽅为项⽬本⾝;
2、银⾏监管,购房者在指定银⾏开设账户,把指定⾦额存⼊(这种做法⼀般在拿到预证前会⽐较常见),钱还是在购房者名下。
所需资料:
1、公证指定材料:⾝份证、户⼝本、结婚证(已婚)、社保缴纳证明(⾮沪籍)、名下住房信息。
2、售楼处筛客材料:验资证明(⼀般存款、理财或股票均可,都需要在购买⼈或购买家庭名下)、贷款⼈银⾏流⽔和家庭为单位的个⼈征信报告。⼀般这部分由售楼处指定,主要为了确保参与摇号的客户都具备买房实⼒。
3、其他:在这个阶段,售楼处⼀般会对购房款的付款⽅式进⾏说明,按规定⽬前⾸付⽐例都是按照正常⾸套和⼆套来算,但基本都要求摇号选房后⼀周内⾸付款到账。开发商员⼯可以参与摇号,但必须在资料中注明员⼯⾝份。
第三步:公证摇号
时间:⼀般为预售证上的开盘时间
地点:⼀般在售楼处
摇号⽅式:由东⽅公证处现场公证,采⽤指定系统“房产摇号公证系统V1.0”进⾏现场摇号。
第四步:认购
根据摇号顺序,购房⼈进⾏选房,如未选中⼼仪房源则放弃机会,房号不可转让他⼈;购房者必须与参与摇号⼈的⾝份信息⼀致。
后续:如果当天摇号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续销出售,不再进⾏摇号;本项⽬的代理公司、及其他房产经纪公司员⼯,不得参与摇号登记。
注:1、头条君了解到公证指定材料都是需要交给东⽅公证处的,并且在开盘之前需要在售楼处进⾏公⽰,但具体公⽰的信息有哪些,⽬前说法不⼀,有说公⽰⾝份证信息(中间字段会隐藏)、有说公⽰名字和认筹号码,也有说是在东⽅公证指定的⽹页上公⽰全部信息(隐藏部分隐私字段)。
2、对于买⽅资料,有的项⽬是从领证前登记时就开始收集了,但有的项⽬是在领证后收取意向⾦时⼀并收取,然后统⼀交给公证处,那么公证处到底怎么对这些信息进⾏“审核确认”呢?头条君估计主要还是靠开发商⾃觉,毕竟所有⽂件都有存档,⼀旦发现问题,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相关法律
《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针对本市新开盘商品住房预销售⾏为过程中要求采取的公证摇号⽅式作出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点:
1、房企应当制定商品房销售积累客户规则,明确⼊围条件,报区房管局备案,并在项⽬或售楼处现场公⽰。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关系户等购房的⼊围条件。
2、房企积累购房客户时,应对客户进⾏限购审核。
3、房企应在开盘⾄少10⽇前向公证处申请摇号公证。在开盘⽇前,在售楼现场公⽰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
4、房企应在开盘结束⼀周内,将摇号排序公证书上报区房管部门备案。摇号选房时,房企应将全部准售房源纳⼊排序选房范围,选房必须严格按照公证机构摇号排序结果依序进⾏。
5、发现房企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经查实,⼀律暂停⽹签,降低直⾄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全市信⽤管理“⿊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但是⼤家要注意的是:地段是楼盘竞争的核⼼因素,环境是提⾼楼盘竞争⼒的有效附加值。⼀个兼地段与环境为⼀体的楼盘,⽆疑是上了双重保险,即使是有朝⼀⽇再落魄也不会陷⼊泥潭,所以在买房前,⼀定要考查相关地理环境。⼤家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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