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备案操作指南
目录
一、公安备案定义 (2)
二、公安备案操作要求 (2)
三、公安备案网上平台操作流程 (2)
步骤1:公共查询 (2)
步骤2:用户注册、登录 (3)
步骤3:信用认证 (5)
步骤4:公安备案类别与信息填写操作界面 (6)
1、开办主体 (6)
2、新办网站备案申请 (7)
3、系统推送的未备案网站申请 (14)
4、网站认领 (14)
5、网站信息变更申请 (15)
6、网站注销申请 (15)
步骤5-6:提交及获取公安备案号时间 (16)
步骤7:将公安备案号放置页面的下端 (16)
五、公安备案常见问题 (17)
一、公安备案定义
公安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所有的公开网站应在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详细要求请联系您的当地公安部门。
二、公安备案操作要求
客户需要自行登录v进行公安备案申请,并与办公地所在分局网安部门联络,原已获得公安部网站备案号的网站单位,需再通过网上备案平台重新提交备案信息
三、公安备案网上平台操作流程
步骤1:公共查询
用户可以通过公安备案平台:v/portal/index所提供的公共查询功能,查询网站是否曾经办理过公安机关联网备案手续。
查询方式:在未登录网站情况下点击页面上方的【公共查询】,如下图所示
可分别根据网站名称、网站域名、公安机关备案号来查询是否已经存在备案信息,查到存在备
案信息,显示如下页面:域名如何备案
示例
如没有查询到则为未通过本平台办理过备案手续,请按照以下操作进行公安备案。
步骤2:用户注册、登录
1、打开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v
2 、如果用户没有用户名,请在首页点击【注册】,注册账户
3 填写注册信息(注:所有项是必填,手机号及邮箱涉及到信用认证问题请谨慎填写)
4 注册成功会自动转向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登录
步骤3:信用认证
登陆后,在首页点击【个人中心】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菜单【信用认证】
1 手机验证:点击【立即验证】弹出窗口如此图所示
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点击【验证】即完成手机验证。
2 邮箱验证:点击【立即验证】,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会收到验证邮件,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完成验证。
3 身份验证:开办主体完成审核通过后身份验证会自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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