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编制依据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原则 (4)
2 组织体系 (5)
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5)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6)
2.3 工作制度 (6)
3 监测预警 (6)
3.1 监测预报 (7)
3。2 预警信息发布 (7)
3.3 预警准备 (9)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9)
4 应急处置 (9)
4.1 信息报告 (9)
4。2 响应启动 (9)
4.3 分灾种响应 (10)
4。4 现场处置 (15)
4。5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5)
4。6 信息公布 (16)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16)
5 恢复与重建 (17)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17)
预警级别颜5.2 调查评估 (17)
5。3 征用补偿 (17)
5。4 灾害保险 (18)
6 应急保障 (18)
7 预案管理 (19)
8 附则 (19)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9)
8。2 名词术语 (2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省级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省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省气象局负责实施,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气象灾害受灾众的生活救助,由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实施。
——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山洪、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灾害,由省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2.2 省以下应急指挥机制
对上述各种气象灾害,相关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或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进行指导。
2.3 工作制度
实行气象灾害综合研判工作制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分析汇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有关灾情、险情信息,判断预估气象灾害的可能影响程度及未来发展态势,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应对处置建议。
建立气象灾害应对部门联动制度.气象部门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卫生、安全监管、海事、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会商,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准备和防范处置工作。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的需求,做好气象应急保障服务。
3 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