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先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园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四、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五、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起重机的重量限制器、为距限制器、高度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动作应灵敏、可靠,指示仪表应齐全完好;
(二)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三)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各液压阀等装置不应有内外泄露,工作应可靠有效;
(四)各连接件无松动;
(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六、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起重机吊鸡毛歇后语七、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
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八、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九、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十、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十一、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十二、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十三、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十四、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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