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爱情“陷阱”:婚恋交友六大典型案例(二)
谨防爱情“陷阱”:婚恋交友六⼤典型案例(⼆)No. -
04
虚构军⼈⾝份⼋⼈获刑
案情简介
2018年3⽉19⽇⾄2019年4⽉13⽇间,被告⼈李某虚构⾃⼰有军⼈⾝份或背景,并虚构⼯作单
位及职业、收⼊⽔平,取得多名被害⼈信任并与之交往,骗取各被害⼈向其转账⼈民币共计
524521元。具体事实如下:
⼀、2018年3⽉19⽇⾄7⽉31⽇间,被告⼈李某通过上述⽅式与被害⼈勾⼥⼠恋爱交往,期间
以刷单、偿还⽋款、垫付医药费等事由,骗取勾⼥⼠⼈民币79000元。案发前,被告⼈李某返
还⼈民币15400元。
⼆、2018年3⽉29⽇⾄4⽉18⽇间,被告⼈李某采取上述同样⼿段,以需要⽀付装修费⽤、⽋
款等事由,骗取被害⼈陈⼥⼠⼈民币92000元。
三、2018年5⽉23⽇⾄8⽉2⽇间,被告⼈李某采取上述同样⼿段,以刷单、⽀付餐费等事由,
骗取被害⼈付⼥⼠⼈民币80500元。
四、2018年8⽉31⽇⾄11⽉27⽇间,被告⼈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段,以刷单、⽀付医药费等事
由,骗取被害⼈李⼥⼠⼈民币128837元。案发前,被告⼈李某返还⼈民币9030元。
五、2019年3⽉12⽇⾄4⽉13⽇间,被告⼈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段,以向客户⽀付钱款、餐
费、医药费等事由,骗取被害⼈赵⼥⼠⼈民币61400元。案发前,被告⼈李某返还⼈民币1500
元。
六、2018年12⽉1⽇⾄2019年3⽉27⽇间,被告⼈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段,以⽀付物业费、餐
费等事由,骗取被害⼈杨⼥⼠⼈民币65464元。案发前,被告⼈李某返还⼈民币16500元。
七、2019年1⽉9⽇⾄3⽉28⽇间,被告⼈李某采取上述相同⼿段,以⽀付暖⽓维修费、维修车
辆、餐费等事由,骗取被害⼈吴⼥⼠⼈民币50100元。案发前,被告⼈李某⽀付吴⼥⼠的汽车
修理费共计⼈民币3050元。
⼋、2019年3⽉20⽇⾄3⽉21⽇间,被告⼈李某以借款购买⼿机为由,骗取被害⼈甄先⽣⼈民
币12700元。
被告⼈李某于2019年4⽉14⽇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现涉案钱款未退赔。
被告⼈李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罪的罪名及事实均未提出异议。其辩护⼈认为被告⼈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以⾮法占有为⽬的,虚构⾝份及事实,骗取他⼈财物,数额特别巨⼤,其⾏为已构成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以罪判处被告⼈李某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年,罚⾦⼗万元;责令退赔被害⼈经济损失。
风险提⽰
本案中,被告⼈李某先后对多名被害⼈虚构⾃⼰的⼯作单位、职业、收⼊⽔平,在与被害⼈婚恋交往过程中,虚构各项事由,骗取被害⼈及被害⼈家⼈的钱款,最终案发,并被判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公私财物⼈民币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对应的法定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该案涉案⾦额为⼈民币524 521元,属于数额特别巨⼤,法院综合考虑犯罪数额、情节及被告⼈认罪悔罪态度,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婚恋,对被害⼈带来的不仅是⾦钱上的损失,还有⼼理上的创伤。近年来,随着信息⽹络的发展,婚恋交往的途经逐渐多样化,婚恋犯罪的数量也逐年递增。⼀⽅⾯,我们需要运⽤法律武器惩治犯罪分⼦,另⼀⽅⾯,也需要了解此类犯罪的特点,防范于未然。
该案中,被告⼈与多名被害⼈均是在⽹络交友软件上结识,通过⽹络聊天增进了解,并最终确⽴恋爱关系,在此过程中,被告⼈虚构⾃⼰有军⼈⾝份,⾼薪稳定的职业,通过交往逐渐取得被害⼈及被害⼈家属的接纳和信任,后在交往过程中虚构各项事由和⾦钱花销,陆续骗取被害⼈巨额钱款。通过该案,告诫我们在信息⽹络中和陌⽣⼈交往,应该保持警惕⼼,尤其在涉及婚恋交往和⾦钱交往的过程中,更不能盲⽬信任,应保持警惕,保护好⾃⼰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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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使⽤⼥友号⽹络交友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于2019年1⽉⾄2020年7⽉,在本市海淀区等地,使⽤其⼥友马某的号,冒充马某与被害⼈吴先⽣联系,谎称可以与吴某相处男⼥朋友,虚构家⼈⽣病等事由骗取吴某共计⼈民币160万余元。现涉案钱款尚未起获。被告⼈张某于2020年8⽉5⽇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被告⼈张某及其辩护⼈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未提出异议,但认为被告⼈张某构成⾃⾸。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以⾮法占有为⽬的,他⼈财物,数额特别巨⼤,其⾏为已构成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张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
在案证据显⽰,证⼈马某在被传唤当⽇即2020年8⽉5⽇晚上就向侦查机关如实陈述了本案的基本情况,侦查机关在掌握上述情况后,在第⼆⽇凌晨讯问被告⼈张某,张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马某的证⾔亦证实张某曾让其向警察说谎,企图隐瞒事实。另外,在民警询问张某前,张某在派出所等待时间长达数⼩时,其并未在此时间内主动向民警坦⽩涉案事实,故其⾏为不构成⾃⾸。鉴于被告⼈张某到案后能够
如实供述⾃⼰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海淀法院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年,罚⾦⼈民币⼗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经济损失。
风险提⽰
近年来,通过⽹络实施的犯罪⾏为层出不穷,⼿段不断翻新。其中,冒充⼥性⾝份,以恋爱名义骗取被害⼈财物的犯罪屡有发⽣。该案即为典型的冒充⼥性⾝份与男性被害⼈假借谈恋爱的名义先培养感情,后续利⽤双⽅的关系或感情,不断虚构家⼈⽣病、家⾥⼈出事等事由,从⽽达到骗取被害⼈钱款的⽬的。
该案中被告⼈张某使⽤其⼥友的号,冒充其⼥友的⾝份与被害⼈以谈恋爱名义相处,并不断虚构家⼈⽣病等事由,骗取被害⼈的钱款。被告⼈张某的主观⽬的为⾮法占有被害⼈的钱款,其客观实施的犯罪⾏为为虚构事由,骗取他⼈财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数额⾼达⼀百六⼗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应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
鉴于⽹络虚拟⾝份难以核实,尤其是在双⽅素未谋⾯,亦未经核实对⽅⾝份的情况下,应提⾼防意识,擦亮双眼,捂紧钱包,不可盲⽬听信对⽅⾔语,便向对⽅⼤额转账,在发现对⽅有推脱见⾯、搪塞理由、失去联系等情况时,应主动报警,及时挽回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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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顺风车拼车相识虚构⾝份获刑
案情简介
被告⼈葛某与被害⼈林⼥⼠通过顺风车相识并发展为男⼥朋友关系。2017年1⽉⾄2018年6⽉间,被告⼈葛某以做⽣意、给亲属看病等事由,多次通过、⽀付宝转账的⽅式骗取被害⼈林⼥⼠共计⼈民币131.91万元。
2018年10⽉8⽇,被告⼈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涉案钱款未退赔。
被告⼈葛某对起诉书的指控事实和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辩称其并未骗取被害⼈钱款,被害⼈转给其的钱款为借款,本案应属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葛某的辩护⼈同意其辩解,同时认为,被告⼈葛某主观上没有⾮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为,且被告⼈葛某承认⾃⼰编造理由获取的钱款数额与起诉书指控的数额不符,故提请法庭宣告被告⼈葛某⽆罪。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葛某以⾮法占有为⽬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财物,数额特别巨⼤,其⾏为已构成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葛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关于辩⽅提出的辩解以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显⽰,涉案钱款并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被告⼈葛某与被害⼈林⼥⼠之间基于恋爱关系⽽产⽣的⽇常花销,亦⾮被害⼈林⼥⼠在恋爱关系存续过程中对被告⼈葛某的赠与,其⼆⼈之间更⽆混同双⽅财产的事实或法律关系发⽣,上述钱款系被告⼈葛某主动向被害⼈林⼥⼠提出的借款。
从被告⼈葛某在公安机关做过的多堂稳定供述看,其⾃称向被害⼈林⼥⼠借款前因赌博输掉巨额钱款并⽋下⾼利贷,可见,其在借款前就没有偿还巨额借款的能⼒。从被告⼈葛某向被害⼈借款时虚构借款事由、隐瞒借款⽤途的情况看,其主观上应当明确知晓如若将实情相告可能不会得到被害⼈的钱款,甚⾄可能使其与被害⼈之间因恋爱关系⽽产⽣的信任终结,实际上被害⼈亦明确表⽰如果得知实情必然不会将钱款出借,⽽被告⼈葛某却为了获取被害⼈的钱款,使⽤虚假的借款事由在长达⼀年多的时间内数⼗次向被害⼈借款多达130余万元。
在取得钱款后,被告⼈葛某并未将钱款⽤于⾃称的营利项⽬⽽是⽤于赌博和归还⾼利贷,这不仅与被害⼈出借钱款的意图相违背,更直接导致涉案钱款⽆法归还的后果,其⾃称的收⼊不⾜以归还涉案的巨额钱款,可见,被告⼈葛某在借款后亦⽆还款能⼒。当被害⼈林⼥⼠索要钱款时,被告⼈葛某采⽤承诺领证结婚等⽅式逃避催要,还以承诺卖房还款、少量还款、书写⽋条等⽅式拖延还款时间,其主观上并⽆归还被害⼈钱款的意愿。
综上,被告⼈葛某利⽤被害⼈林⼥⼠基于恋爱关系对其产⽣的信任以及关⼼⼼理,通过虚构借款事由借⼊巨额钱款供⾃⼰挥霍,具有⾮法占有被害⼈钱款的⽬的,这与民间借贷纠纷有着本
质的区别,故对于辩⽅提出的辩解以及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据此,海淀法院以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民币⼗⼆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经济损失。
风险提⽰
这个案件中被害⼈林⼥⼠学历⾼、收⼊⾼、经济条件好、⼼智成熟,属于⼈们眼中的⾼级⽩领,为何会被骗⼦骗⾛百万余元?
第⼀,轻信外在表现。林⼥⼠和葛某因为顺风车拼车⽽结缘,葛某注重外表,谈吐不凡,很快和林⼥⼠熟稔起来。当他得知林⼥⼠的⼯作情况后,很快估量出⼥⽅的经济状况。他当时正在为⾼利贷焦头烂额,经济条件较好的林⼥⼠很快成为他的⽬标,他表现的⽆微不⾄,加上他为⾃⼰虚构的成功商⼈⾝份,很快就俘获了林⼥⼠的芳⼼。林⼥⼠在缺乏对他个⼈背景和财务状况深⼊了解的状态下,轻信他优雅的表现,很快确⽴男⼥朋友关系。
第⼆,对于借款疏于警惕。葛某多次借款,理由五花⼋门,林⼥⼠却基于信任未予深究,直到⾦额过⼤,讨要⽆门才如梦初醒。
这个案⼦有如下⼏点启⽰:
第⼀,交友要慎重。⽆论是⽹络交友还是拼车结缘等⽅式,这些社交⽅式认识的朋友,因为没有真实个
⼈信息的背书,所以极易伪造⾝份且不被发觉。像该案中,即使葛某是以真实⾝份与林⼥⼠交往,林某却依然⽆法查清楚其真实的财务状况。所以,交友除了观察外在,更要了解内在,这是⾃我保护的第⼀步。
第⼆,谈钱不伤感情。在恋爱中,如果对⽅向你借钱,热恋中的⼈往往会放松警惕,本着信任给予帮助,但是法官再次提醒,借款、赠与都可以,如⼀再索取就要警惕是否是。恋爱和婚姻需要双⽅的共同付出,⽽不是单⽅的给予,如果对⽅⼀再索取,那么就要警惕了,好好谈⼀谈为什么借钱,什么时候还钱,是⼀种理智且负责的态度。否则沦为犯的摇钱树,才是真的伤⼼⼜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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