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兵受贿过亿曾帮老板“捞人”
毛小兵受贿过亿曾帮老板“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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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萃报·周五版》2018年第10期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受贿1.04亿 被判无期
        前不久,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3年,毛小兵利用担任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局长,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宁市市长,西宁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购销、工程承揽、股权收购、房产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亿元。2006年3月至6月,被告人毛小兵利用担任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4亿元提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法庭决定,对毛小兵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毛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从公安局“捞” 人
        梅某某与毛小兵早在1995年就认识了,关系匪浅。二人关系好到什么程度?据梅某某供述,2009年左右,他的一个朋友在西宁洗桑拿时参与情活动被公安机关抓了,他就给时任西宁市长的毛小兵打电话说了此事,让毛帮忙把朋友弄出来。毛小兵问梅要了姓名等信息,第二天人就被放出来了。
        梅某某与毛小兵的关系不一般,还可以从另一件事看出来。梅某某称,1996年他生意起步时,毛小兵曾借给他65万元作为投资款,他后来给毛小兵的上百万元,实际上是还给毛的本金和利息。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间,梅某某曾在春节期间先后八次给毛小兵送钱;2005年送给毛小兵一张存有30万元人民币的工商银行卡,又先后3次向该卡存入人民币51.77万元; 2005年、2007年在毛小兵出差时给予毛小兵港元20万元;2008年分两次给予毛小兵人民币400万元用于购买、装修位于北京的两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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