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分灾种响应
一、台风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台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
其他 | 1.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街道、社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灾害发生后,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
二、陆地大风
部门 | 应急响应 |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几种?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陆地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监督指导属地街道做好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和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保障工作。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市行道树中可能倒伏折断的树木进行加固清理。 |
区教育局 | 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等区属各类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
其他 | 1.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街道、社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灾害发生后,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
三、暴雨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监督指导属地街道做好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和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保障工作。 |
区住房建设委 | 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开展堤防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做好城市内涝的排水工作;组织开展危陋房屋安全度汛工作。 |
区教育局 | 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中小学等区属各类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 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
其他 | 1.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灾害发生后,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
四、暴雪、霜冻、道路结冰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暴雪、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监督指导属地街道做好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和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保障工作。 |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 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
区城市管理委 | 做好城市道路、居民区和重点区域的除雪工作,为众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保障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热、供气等公共设施的抢修。 |
区住房建设委 | 加强危房检查,在区政府组织下,会同属地街道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房屋内的人员。 |
区卫生健康委 | 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
其他 | 1.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2.灾害发生后,区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
五、寒潮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特殊困难家庭等应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
区城市管理委 | 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保障供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指导受损供热等公共设施的抢修。 |
区卫生健康委 |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
其他 |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
六、沙尘暴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灾害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灾、救济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
其他 |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
七、高温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必要时依据拉闸限电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户外施工单位 | 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 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醒车辆减速,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
区卫生健康委 | 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
其他 |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
八、干旱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 |
区住房建设委 | 联系协调自来水公司应对旱灾导致的供水突发事件。 |
区卫生健康委 | 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其他 |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
九、雷电、雷雨大风、冰雹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雷电、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灾害发生后,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提醒、督促施工单位、环卫作业单位注意防范,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市行道树中可能倒伏折断的树木进行加固清理。 |
区住房建设委 | 根据降水情况,做好排水工作。 |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 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
其他 | 1.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街道、村、社区、物业等单位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
十、大雾、霾
部门 | 应急响应 |
区应急局 | 根据市气象局监测预报信息,及时转发大雾、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转发密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环境监测和预报,采取相应措施。 |
国网城南供电分公司 | 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
公安交管和平支队 | 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其他 |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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