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旅游综合改革突破点的思考
【摘 要】 张家界市要想深入开展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必须要选好突破点,打好攻坚战,文章从旅游利益链条重新分配塑造的角度,以佣金“公对公”、“零负团费”和转型升级为突破点,力求在旅游综合改革试点中探索出一条突破的路径。
【关键词】 旅游综合改革试点 突破点选择
自2011年张家界市开展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社会各界对此次改革给予了高度的关注,针对张家界市本地实际情况的相关研究对策也纷纷出现,但旅游综合改革的突破点在哪里?突破点如何选择?笔者从旅游利益分配链条的视角,浅谈旅游综合改革突破点的选择。
1 以佣金“公对公”重新塑造利益分配模式
2004年3月海南省出台《海南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标准实施办法》,实行旅行社接团政府指导价和对旅行社收取佣金实行合法化、公开化、标准化。伴随办法的出台,海南旅行社也可以依靠光明正大的、合理的佣金获得自己应得的利润。
云南省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局于2010年8月联合发布的《实施公对公佣金的意见》中就提出要实行“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加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并查处导游和驾驶人员私拿消费场所回扣等行为。此外,还应重视游客的投诉处理,积极及时地处理顾客的抱怨和投诉。
几月去张家界旅游合适可在吸收上述两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张家界市本地实际,出台《张家界市实施公对公佣金的意见》,充分运用“一诚通”管理系统,以导游归社为前提,将佣金以公帐对公帐的形式,统一交由旅行社分配,导游实行基本工资加带团补贴加公对公佣金返还奖励的薪酬制度。
2 杜绝“零团费”和“负团费”行为
即将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我们可以提前就张家界旅行社地接旅游成本认定方法作出界定。由物价部门牵头,联合工商、旅游、质监等部门,从明码标价、旅游行程、游览时间、回扣管理等多个环节加以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旅行社低成本报价及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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