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20.03.13
【文 号】银发〔2020〕66号
【施行日期】2020.03.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通知
银行降准是什么意思
银发〔2020〕66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按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结果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并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额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3月16日,根据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参与考核机构2019年度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情况考核结果,调整参与考核机构所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参与考核机构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
  二、2020年3月16日,对此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获得0.5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降低其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释放资金要用于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发放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要做好此次对参与金融机构按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结
果进行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工作,确保顺利实施,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总行。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非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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