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职业注册制度及职业资格证书
土木工程职业注册制度及职业资格证书
一  注册师制度
二  土木工程注册师及相关专业注册师介绍   
一 注册师制度
1、注册制度简介
    注册师制度是指对从事与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时,应接受相应的处理。
(1)  一般的说,执业注册包括专业教育、执业实践、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管理四个部分。专业教育和执业实践是注册师制度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是注册师制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而注册师制度是专业教育的源动力和要求所在,它促进了专业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
(2)  1995 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它标志着中国注册建筑师制度的正式建立,之后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城市规划师制度随之建立。
    按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可分为前期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三大阶段。土木工程执业注册制度的分类也可以按照这种方式相应分类。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已为从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执业资格;为决策和建设咨询人员建立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2002 为从事建设施工的技术人员设立了注册建造师制度。同时在土木工程相关领域设立了注册规划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这些执业注册师考试已经开始数年或初次考试时间已定。2005年开始即将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和勘察设计类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这样在勘察设计行业将全面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   
    从专业教育的角度,伴随着职业注册制度,相应的专
业教育评估工作也要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建立同步进
行。由建设部、教育部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参加,首
批将对土木、结构、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等五个专
业的有关重点院校进行教育评估,公布评估结果。搞
好专业评估工作,也就是完善和促进注册师制度的建
设,是未来注册师的质量保证
    我国实施注册建筑师制度的意义
实施注册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是我国建筑师走向国际的需要
是保护国内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的需要
是深化设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是对外开放和开拓国际设计市场的需要
是提高建筑师队伍及个人素质的需要
是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的需要
二 土木工程注册师及相关专业注册师介绍
1、注册城市规划师
2、
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四科。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教育和工作年限均可报考。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属执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对所经办的城市规划工作成果的图件、文本以及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执业注册城市规划师在高等教育阶段的所对应的主要专业是城市规划。
2、注册建筑师
    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
屋及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是是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
  1.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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