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变化
谈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变化
摘要:我国的建筑事业发展以来,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监理工作无法对工程的质量等起到一定的监督工作。本文就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工作进行探讨,强调了建筑工程中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范变化
  一、新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由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旧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强制性标准,新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推荐性标准,从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表明我国监理制度正在进行改革,我国现行的监理制度是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起来的,自实施以来,监理单位作为参
建单位之一参与项目管理,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使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我国的监理行业已发展成为一支技术力量强、从业人员众多的队伍。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监理行业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监理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监理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改革势在必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研究
1.建立专业配套齐全的项目监理机构是开展规范化监理的基础建设卑位与监理卑位签订监理合同后的首要工作就是要组建项因监理机构,专业齐全的项目监理机构是规范开展监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为了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应选派资质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为骨干,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监理员、安全员、见证员及资料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在本公司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为在本公司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河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见证员及资料员应山参加过相关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担任。
2.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相关的监理人员进场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对施工显
卡长的监理工作持续正规的进行。监理人员进场后,总的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的相关文件、施工的图纸等交予监理人员进行监督,监理人员对施工资料的熟悉能够保证现场监理工作的持续进行,对施工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改正,同时监理人员对现场工作的熟悉也体现了监理人员专业的技术素质。根据设计图纸及说明,我们配备了标准图集、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与技术标准;项目部配备了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这也是监理工作的依据和体现监理工作客观性、公正性的依据。在监理手段方面,根据工程的具体请跨国,我们要准备充分的工具进行监理,必要的表格仪器要随身携带,按照公司统一要求格式和监理规范的表格式样,这样有利于资料规范化,也便于在以后的工作中方便查和审阅。一般来说,收到施工的图纸和合同时,我们要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的样式进行监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逐步进行,审查方案、技术交底、严格施工是我们必须遵守的原则。
3.对承包单位资质与保证体系的控制时,相关的监理人员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查,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能够保证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各项事务顺利的进行,对工程出现的为题能够及时的进行修正,对承包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的资质和特殊岗位人员的上岗证要进行相应的验证,保证上岗人员的素质,资质进行
复印件的留存,施工单位要加盖公章进行验证,一般来说,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相关证件的有效期等要格外和足以,保证项目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新规范对监理招投标工作的影响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招标一般由监理组人员配备、企业业绩、监理工程范围及监理大纲、监理报价等要求组成。笔者认真学习及对比了新老监理规范,认为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将给监理招投标工作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改变了监理组成员要求
我国是一个高速发展的金砖四国之一,基建规模庞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远远小于建设工程数。为弥补工程建设现场合法监理人数的不足,各省均实行大量具有签字权的省注册监理工程师(通过各省住建委的统一考试进行选拔)制度。即使这样,大量建设工程的合法监理工程师在岗数量仍然捉襟见肘。为改变这一现状,在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作了新的规定: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专业监理工程师为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
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按此规定,对相关人员作一定的监理业务培训即可迅速走上建设工程监理岗位,反映在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上对监理组成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要求将作出重大调整。
2.明确了监理工程范围
由于建设工程监理是从国外学习并应用的,在发达的工业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往往应用在建设工程全过程,即从建设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施工至交付使用。我国开始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时也想套用该模式,因此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时常常要求投标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但建设工程监理20 余年来的事实证明该模式在我国并不适用。
四、新规范对监理现场工作的影响
1.监理各层人员的职能分工更加协调
众所周知,工程现场监理组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有些工程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三个层面人员构成。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层面监理人员某些职能要求不够协调,例如,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
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中并未涉及监理规划的编制;修改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监理规划。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工作内容与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不够一致;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细化了相关职责并保持一致性。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中则无此要求;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根据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将更加职责分明,管理有序。
2.明确了监理职责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20余年来的实践表明,全国各地对监理工程单位的职责理解不一,一旦建设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往往会扩大监理单位的责任,使监理单位勉为其难。根据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工程单位的定义:工程监理属于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建设监理合同等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信息、工程参
建各方的协调等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工程单位不是建筑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因此,无需对建筑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承担直接责任。这样,对监理工程单位开展监理业务时的职责、应尽义务有了明确的范围和定义。
3.规避了建设工程若干签字程序矛盾
我国是一个高速发展中的国家,建筑工程管理正迈向规范化、法制化。然而,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大量建设工程的手续不齐全、不合法的现象,建设单位也不可能真正放手由监理方规范管理,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场监理用表除和建设方的联系单外,均无需建设单位签字,这样许多矛盾集中在监理组方面,使有些建设工程监理组工作做起来如履薄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开工报告报审表、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费用索赔报审表、工程延期报审表等均增添建设单位代表签字一栏,这样,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工程管理签字的核心权力在程序上仍然交还给建设单位,免去施工单位不断纠缠现场监理组的矛盾。
综上所述,新规范的实行,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监理工作朝更正规的方向发展,这对促进工
程质量,提高施工的进度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我国建筑事业的规范化,增强其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王瑞波.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及规范化研究[D].郑州大学,2013.
[2] 郭涛.我国建设监理执业行为及行业委托代理机制的优化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3.
[3] 宫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被批准为国家标准[J].建筑工人,2013,07:51.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