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江津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江津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6.26
【字 号】江津府办发〔2021〕101号
【施行日期】2021.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一吨是多少斤【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江津区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广西移动积分兑换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7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下设专项安全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及专项指挥部组成机构和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机构和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江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毛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唐大军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刘晟区政府副区长
  徐波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雪区应急局局长
ipone 5s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海事处、永川海事处、巴南海事处、江津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执法五支队主要负责人;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护路办)、区融媒体中心、区科技局、区民族宗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供销合作社、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江津区税务局分管负责人。
  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区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0个专项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研究并推动落实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确定。
  (二)专项安全办公室。
东北的风俗  1.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麻辣卤鸡爪的做法  2.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3.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4.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5.矿山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6.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由区文化旅游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7.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8.消防安全办公室。设在江津消防救援支队,由江津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9.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由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10.工贸安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各专项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各专项安全办公室提出,报区安委会确定。
  二、江津区减灾委员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
  将区减灾委与区自然灾害总指挥部合并,由区减灾委统筹开展原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工作。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总指挥长):毛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总指挥长):
  唐大军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副总指挥长):宋克勤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吴晓琳区政府副区长
  杨永芳区政府副区长
  李勇区政府副区长现金支票
  刘晟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区应急局、区科技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护路办)、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江津海事处、永川海事处、巴南海事处、江津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重庆江津区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及相关法规制度;统筹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指导各镇街和区级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推进、调查评估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组织实施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下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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