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5.08.03
【字 号】沪奉府[2005]84号
【施行日期】2005.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沪奉府[2005]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5年7月29日区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ОО五年八月三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区政府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区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把奉贤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环境优美、实力强劲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战略目标。
  第三条 区政府在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中开展工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健全规范、协调、透明、高效的政府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
  第四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综合行政效能,确保区政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董洁个人资料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五条 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
  第六条 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第七条 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受区长委托,可牵头负责协调跨分管范围的工作或其他专项任务。
  第八条 在区长领导下,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按分工协助区长、副区长联系、协调有关工作。
  第九条 区政府序列的各委、办主任和局长按职责范围要求,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责。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第十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在完善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综合调控措施,结合实际,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结构,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
  第十二条怎么刷qq币 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按照“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
社区建设和村镇体系建设。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公正。整合社区公共资源,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其作用。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公共政策,均衡公共保障,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加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十五条出翔是什么意思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不断优化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在重大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参谋作用,自觉运用前期预测、效益评估、论证听证、比选择优等决策手段,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第十六条 凡涉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区域总体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
案和政策措施、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区委决定。
  第十七条 区政府各部门提请区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市政府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意见,或本区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业部门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特别是涉及人事编制、经费支出的事项必须事先与人事、财政部门酝酿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镇政府的意见;涉及人民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事先征询区人大、区政协意见。有的事项还可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区政府在决策中,要科学判断、把握不同时期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的特征和规律,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注重政策导向,发挥政策集聚效应,确保决策取得实效。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为决策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提供客观依据。
第五章 推进依法行政
  第十九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区政府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不断加强法治建设。
  第二十条 区政府要从本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起草或预先审查,并承办解释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具有可操作性。凡制订面向市民、企业和社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明确的程序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区政府及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人公开。建立与人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充分。
  第二十三条 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超越
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或报请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并经本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报送区政府备案。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审查中发现区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与上位法抵触或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应当报请区政府责令修改或予以撤销。
  第二十五条李芯逸个人资料 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转变执法和监督均属同一部门的状况,科学配置执法部门的职责,逐步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第六章 提高工作效能
怎样提高睡眠质量  第二十六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区政府根据每年经区人代会批准的有关报告,结合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基础上,按季度提出阶段性目标及相关实施要求;各部门要据此进一步细化任务,组织落实。
  第二十七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区政府的日常工作,属于各位副区长分管范围内的,由分管副区长全权负责;涉及跨分管范围的重点工作,区政府原则上明确由一位副区长为主牵头负责,相关副区长配合。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应当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办理;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明确由一个综合部门或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八条 按照《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精简程序,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并按电子政务的要求逐步实现网上办理。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要实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警戒
  第二十九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对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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