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收研究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章 招生范围
本校招收研究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
招收研究生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学习、科研能力,热爱科学研究;
(三)具有本校招生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学力的应届毕业生;
(四)健康,符合本校相关要求。
第四章 报名条件
(一)报名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军校录取条件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本科成绩单复印件;
6.报考专业的学科背景材料;
7.其他有助于评价报考者能力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第五章 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研究生招生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二)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报考专业的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及内容以本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第六章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本校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考生的学术能力,确定录取人员。
(二)录取标准:
录取标准以本校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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