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规定
关键词:军转,张为臻,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军队 特别优惠政策
近年来,大学生参军已经形成了一种浓厚氛围,广大学子热爱国防,积极加入军营投入国防建设中去这是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主义的一种表现,十分值得赞扬;针对这一现象,军转公选教育首席专家张为臻,精心收集了大学生参军后的优惠待遇政策,供广大学子了解学习。
除可享受普通青年参军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优厚待遇:
1. 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以巴东县非农户口青年服义务兵役为例,按2013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本科生最高可达6.74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9.94万元,专科生最高可达5.94万元,其中到新疆、西藏服役的最高可达9.14万元。(以上数据均为计算大学生学费补偿款,具体数据见附表)
2.在湖北省入伍的所有大学生(包括毕业生、在校生、新生)都增发义务兵优待金,即在当地城镇普通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本科生增发100%,专科生增发50%。
3.在我省入伍的大学生,从哪里入伍就由哪里发优待金(比如从武汉市入伍就由武汉市发优待金)。
4.在湖北省内就读的大学生,从学校所在地入伍,可视同在学校所在地就业,退役后可直接在学校所在地落户。
军校录取条件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享受国家和我省针对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考公务员、事业编等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公务员考试中,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我省在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和村官选拔招录中,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指标(其中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20%),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待招录。
7.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以及面向退役士兵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8.毕业3年以内的大学生退兵役士兵自主创业,办理了工商登记,吸纳就业3人以上的,经过一定程序认定后,政府提供2-20万元的无偿扶持资金。
9.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政府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的,政府提供每人10万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给予贴息扶持。
10.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考学升学优惠政策:
(1)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的50%的比例录取。
11.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
12.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
(1)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2)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两年学习毕业后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
(3)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
(5)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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