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会计科目类别及余额方向
根据新准则,会计科目的分类和余额方向相对于旧准则有一些变化。在新准则下,会计科目被分为五大类别,分别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和现金流量。
1.资产类会计科目:
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即增加方向是借方减少方向是贷方。新会计科目
2.负债类会计科目:
负债类会计科目包括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即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
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等。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即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4.损益类会计科目:
损益类会计科目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税金等。这些科目的余额方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收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而成本、费用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
5.现金流量类会计科目:
现金流量类会计科目包括现金流入类科目和现金流出类科目。现金流入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借方,增加方向是借方,减少方向是贷方。现金流出类科目的余额方向是贷方,增加方向是贷方,减少方向是借方。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分类和余额方向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损益类科目和现金流量类科目上。在旧准则下,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一般都是借方,而现金流量类科目只有现金项的余额方向是借方,非现金项的余额方向是贷方。而在新准则下,损益类科目的余额方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现金流量类科目的余额方向也有明确规定,分别是现金流入类和现金流出类。
总的来说,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分类和余额方向更加灵活和具体,更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活动。但是,企业在实施新准则时需要根据准则要求及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企业自身
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