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抵押物租金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租金没有优先受偿权的,质押才有
根据担保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说的很清楚,抵押权的实现,是通过“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抵押才有优先权,担保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不过注意,你抵押的是房产,房产是不能质押的
抵押权应如何受偿,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物权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立夏的诗句唯美
所有权保留的财产被抵押后由谁优先受偿?
实际上系所有权保留效力和抵押权追及力竞合的问题。
所谓所有权保留,又称保留所有权,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财产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一部或全部价金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制度。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我国立法首次对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确认。
所谓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是指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物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不因抵押物的分割、转让而受影响。
对本案的处理有不同意见。
灰码转绿码需要多久有人认为,机械公司得依其享有的所有权对设备行使取回权,拍卖设备所得款当然应归其所有。
应由信用社优先受偿。
中国最大淡水湖理由如下: 首先,信用社的抵押权系善意取得且已经法定机关登记,抵押权属于他物权,他物权的存在形成了对所有权的限制,具有了对抗所有权的效力,在他物权合法存续期间,所有权并不具有优先于他物权的效力。
这种现象在民法理论上又称为“担保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的规则。
其次,依抵押权之追及力,抵押物所有权即使经过让于,抵押权人在原则上仍得追及抵押
物的所在,对其现在的所有权人主张抵押权。
同时,只有赋予抵押权一种追及的效力,才能充分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最后,机械公司当初在起诉时只是请求塑胶公司支付欠款,而未诉请返还设备,法院判决也是要求塑胶公司支付货款。
机械公司实际上已放弃了所有权保留,其权利性质已转为一般债权。
综上,本案信用社应优先受偿。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事人围绕所有权保留而设计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必然日趋精巧和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不仅仅是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效力问题,而是出卖人权利延伸之保护和买受人期待权之保护等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深层次问题。
采取所有权保留登记制度等,以切实维护和平衡各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为什么抵押权要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一、现在民事判决书中不能对是否具有抵押权优先受偿作出判决,而是应该在裁定书中对此作出表述;因为这样的案件属于实现担保物权,应该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二、《民事诉讼法》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1、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以前,这类案件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当事人实现担保物权费时费事。
1、新的《民事诉讼法》将实现担保物权列入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30天,且实行一审终审制,时间短,程序简化,省时省力。
2、裁定书中直接表述:准予对设定担保的被申请人xx的xx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优先清偿申请人xxx的贷款本息等费用。
一、补充: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二、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1、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
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r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
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2、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
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出借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甲方。
百里弘毅怎么爱上柳然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四条 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北京最好玩的地方二、抵押条款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车辆 】。
抵押物的详细情况:1、机动车名称、品牌: 2、牌照号、型号: 3、数量: 4、折旧价格: 5、发动机号: 6、车架号: 7、抵押物共有权人: 与乙方关系: 第六条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篮球投篮训练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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