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判断题练习
第一讲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1.特别程序都是非诉程序,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
第二讲诉的基本理论
一、诉的要素
1.诉讼标的就是诉讼标的物
2.诉的要素包括当事人、诉讼请求和诉的理由
二、诉的分类
请判断以下主张(1-5)属于哪一种诉的分类.农村这三类人将被严查
1.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2.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履行合同,被告主张合同无效?
3.股东起诉公司要求解散公司?
4.张三起诉前妻李四要求将婚生子张小三判归自己抚养?
5.张三起诉前妻李四要求将婚生子张小三的抚养费从每月2000增加到每月3000元?
张三将房屋出租给李四,李四拒不支付租金,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支付房屋租金5000元,诉讼中,张三放弃租金的请求,但是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请分析6-8题.
新型装饰材料6.本案诉讼请求是否发生变化?
7.本案诉讼标的是否发生变化?
8.本案诉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9.一个案件只有一个诉讼标的、一个诉讼请求、一种诉的性质九的成语
三、反诉
1.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履行合同,李四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张三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李四的主张是反诉还是反驳?
2.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李四主张一个月前卖给张三一块玉石,当时说好了用玉石货款折抵借款,要求用玉石货款折抵借款,李四的主张是反诉还是反驳?
3.张三起诉李四,李四反诉张三,诉讼中,经传票传唤张三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请问法
庭应当如何处理?
4.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5.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6.原告起诉被告后,被告提出反诉,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应当被告的反诉。
7.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8.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反诉中的地位相同。
9.反诉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10.在二审中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11.反诉与本诉之间须有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12.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第三讲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节基本原则
祝老师教师节中秋节双节快乐一、平等原则
1.平等原则要求当事人权利义务相同。
二、对等原则
1.在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基于诉讼地位不同,享有一些虽然不同,但是相对应的权利,是民事诉讼法对等原则的体现?
三、辩论原则
1.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2.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均适用辩论原则。
3.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表现。
4.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四、处分原则
1.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什么原则的体现?
2.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什么原则的体现?
3.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本金1万,法院判决李四归还借款本金1万和利息5000元,如何评价法院判决?
4.法院以当事人未加以主张的事实作为裁判依据违背处分原则。
5.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与双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相关的事实违反辩论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1.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让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诚实信用原则仅约束民事诉讼当事人。
3.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予以任意取舍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4.新《民诉解释》规定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到庭陈述,陈述之前应当责令当事人签署如实陈述保证书,拒不签署的,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采信,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
六、检察监督原则
1.人民检察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违法调解行为,对仲裁委的违法仲裁行为,对当事人恶意诉讼行为,对证人作伪证行为,对鉴定人虚假鉴定行为能否进行法律监督?
2.某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县人民法院实现担保物权的判决确有错误,能否通过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启动再审程序?
3.某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县人民法院张法官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能否向该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七、支持起诉原则
1.某化工厂排污污染河流,当地环保组织(符合环保法规定条件)提起公益诉讼,是否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2.某化工厂排污污染河流,沿岸养殖户张某欲提起诉讼,当地环保组织为其提供法律支持,是否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3.张三为支持李四起诉,为李四提供食宿,这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4.某化工厂排污污染河流,在沿岸养殖户张某已经提起诉讼后,当地环保组织为其提供法律支持,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第二节基本制度
一、合议制
1.一审合议庭中能否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2.二审合议庭中能否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3.中院合议庭中能否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4.再审合议庭中能否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5.特别程序的合议庭中能否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6.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7.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8.特别程序中的重大疑难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二、回避制度
公司上市的条件1.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应当由审委会决定。
2.审判长有权决定证人、律师的回避。
3.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4.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作出重审判决后,当事人再次上诉,进人二审程序,原二审合议庭成员需要回避。
5.审判人员回避后,诉讼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应当由合议庭决定。
6.参与过本案一审的法官调任上级法院后不得再次参与本案的二审工作。
三、公开审判制度
1.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众、社会公开。
2.离婚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的案件。
3.当事人是未成年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四、两审终审制度
1.任何一个案件均会经过两审终审程序。
2.判决书均可以上诉,裁定书、调解书均不可以上诉。
3.当事人对执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法院应予受理。
4.当事人对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法院应予受理。
5.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法院应予受理。
6.所有的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均能上诉
7.离婚诉讼的判决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对离婚诉讼的判决提起上诉
8.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的判决不能提起上诉
第四讲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主管这片草原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既判力。
2.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可以就原纠纷,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3.法院制作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4.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法院不能对案件行使管辖权。
5.劳动纠纷未经劳动仲裁,可直接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第二节管辖概述
1.有管辖权的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若行政区域变更,则案件由变化后的行政区域进行管辖。
2.确定案件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3.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随着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相应的改变管辖。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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