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管理制度(通用7篇)
关于车辆管理制度(通用7篇)
车辆管理制度1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车辆管理制度2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车辆管理制度3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由驾驶员负担。
  4.3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
机。
  4.4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 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
  4.7 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 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司机出差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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