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管科科长职责
1.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各急救站车辆管理,保证急救工作正常运行。
3.掌握全站车辆状况,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4.做好车辆年审工作,抓好修理质量,节约经费开支。
5.建立车辆档案和各项工作统计。
6.负责与车辆相关单位及中心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7.做好新车论证,购置和车辆报废工作。
8.组织驾驶员的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备用驾驶员资料,培养年青骨干。
车管科干事职责
1.在车管科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3.按计划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年审。
4.办理与车辆相关的手续。
5.科长外出时,全面负责车管科工作。
120急救车辆安全员职责
1.在车管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车辆的安全工作。
2.车管科安全员负责全中心车辆检查、登记、督促维修。
3.处理日常行车事故。
4.组织驾驶员安全行车学习。
5.指导各急救站安全员做好本站车辆安全工作。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6.协助中心车管科处理交通事故。
7.及时向车管科汇报本站车辆人员的安全情况。
车管组长职责
1.在分站长领导下,负责本站车辆保养,检查,报修,验收。
2.负责分站驾驶员日常排班和交接工作。
3.负责车辆调配,管理。
4.核算本站车辆修理、油耗并上报。
5.协助车管科处理交通事故。
6.负责本站驾驶员的业务学习,工作考核等,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120急救驾驶员职责
1、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2、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3、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4、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5、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6、正确使用GPS、电台和警报器,以免GPS放电。划卡上、下班。
7、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发票存根与医疗收据一并上交。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120急救驾驶员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工作岗位。
3.按时参加自检组的学习,保持车容整洁,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4.遵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对病人热忱、礼貌、不乱收费。
5.努力钻研业务,做到不懂就问,互相帮助,以老带新、共同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平,团结友爱,共同进步,为院前急救作贡献。
7.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
120急救车辆管理制度
1、急救用车由"120"调度室派车,按顺序出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行政用车由车管科填单,中心领导批准后,由不值班的司机出车。
2、车辆修理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到指定修理厂家修理时,由司机本人填写车辆修理申报表,分站领导审核签字,车管科核实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情况安排修理。
3、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分站领导,确保车辆完好,提高出车率。
4、建立车辆各种表格(公里、安全、修理情况、车辆检查、业务学习等),做好统计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完善车辆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奖优、罚劣。
5、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和整洁,保证随车物品的完好,是否紧固和安全。
6、做好车辆的交换工作,车辆牌、证、电台、警报器等随车物品的登记和移交,及时进入车辆档案。
驾驶员值班制度
各急救站(点)每周五17时之前将下周值班工作安排表上报有关部门。严格遵守三班二运转,严禁24小时疲劳值班。填写统一值班工作安排表,由各急救站站长审核、签字,并报车管科,由分管副主任,车管科长落实、检查、考核。
车管科将排班表汇总后报办公室留存。
值班驾驶员不得随意调动。因事变动,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值班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调派任务,接“120”派车指令后,必须在1分钟内出车(在车载GPS上完成信息反馈操作),并根据任务不断改变信息状态,及时上传,保证医疗急救资料的准确性。
在急救病人时气温在30℃以上必须打开空调,气温在15℃以下时必须打开暖气。
完成任务后认真填写各类值班表格及票据。
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1、在急救中心工作的职业驾驶员每年要参加不少于12次的安全学习,每次不少于2学时。
2、每月第一个周二上午九点为驾驶员安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顺延)。
3、所有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4、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提前一天向车管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照脱岗一次处理。
驾驶员培训制度
1、新进入中心工作的驾驶员必须接受48小时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2、驾龄少于3年(含3年)的驾驶员,必须参加车管科不定期组织的驾驶技术和业务技术培训。
3、每年年底组织驾龄5年以上的驾驶员对中心车管工作和驾驶技术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商讨改进措施。
4、每半年组织驾驶员对驾驶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试。
5、上述培训的内容包括:交通规则,驾驶技术,工作程序,职业道德,驾驶安全等。
120指挥调度系统驾驶员技术等级考试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按照人事规定参加市人事局的技工等级考试。
2、驾驶员等级分为5级: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
3、5年驾龄以上可以申请报考初级技工。
4、10年驾龄以上并具备初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中级技工。
5、15年驾龄以上并具备中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高级技工。
6、20年驾龄以上并具备高中文化和高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技师,30年驾龄以上具备初中文化和高级技工职称者可以申请报考技师。
7、具有技师职称3年以上可以申请报考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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