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天堂蒜薹之歌》:多重视角下的现实人生
《天堂蒜薹之歌》出版于1988年,是莫言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以1987年5月发生于山东苍山县的“蒜薹事件”为素材创作的。莫言从报纸上看到有关苍山“蒜薹事件”的报道后,立即中断了之前家族小说、先锋小说的创作实验,只用了35天时间,完成了这部具有写实风格的长篇小说。
不够高却不为权折腰什么歌天堂县是我国传统的大蒜出口基地,盛产优质蒜薹。上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蒜成为当地的一种主要经济作物。由于蒜薹价格不断攀升,本地政府部门受利益驱动,强行摊派,要求蒜农扩大大蒜种植面积。但是,蒜薹丰收上市后,却由于销售渠道不畅,大量滞销,卖不出去。在蒜薹购销经营和管理中,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严重渎职:蒜薹开始上市时,抬价收购,挤走了外地客户;有的地方为了装满自己的恒温库,不准外地客户收购,甚至连一些村民委员会和蒜农与外地签订的购销合同也强令作废;县工商、税务、路政、环保等部门借机巧立名目,乱收费、滥,榨取蒜农的收入,引起蒜农们的不满。天堂县委、县政府对这些混乱现象没有及时疏导、制止,致使事态不断扩大。5月26日,蒜农们集结在县政府大门外,要求政府负责人出面对话解决问题,但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却躲藏了起来,只派出政
府办公室逄副主任应付他们。蒜农们情激奋,情绪失控,冲进县政府大院,最终演化成一起针对县政府办公大楼的打砸抢事件,并带来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虽然上级政府对事件主要责任人县委副书记、县长仲为民给以撤职处分,县委书记纪南城被停职检查,对少数违法分子也依法进行了严惩,但是这样的结果并没有让蒜农们真正接受。中国农民向来靠天靠地吃饭。他们淳朴憨厚,有极强的忍耐力,但是当生存的现实问题摆在面前的时候,他们也会以命相搏。改革开放初期,基层政府部门对市场经济规律不熟悉,对经济发展的掌控能力相对薄弱,而个别基层政府官员为了尽快出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搞不切实际的一哄而起,一窝蜂,决策失察,指挥不当。到头来,为他们的渎职行为买单的,只能是普通的农村大众。莫言在《天堂蒜薹之歌·新版后记》中说:“小说家总是想远离政治,小说却自己逼近了政治,小说家总是想关心‘人的命运’,却忘了关心自己的命运。”[1]莫言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当代作家,用他的直笔艺术化地再现了苍山“蒜薹事件”的全过程,通过对这个事件的叙写,对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渎职行为进行了严厉抨击,对部分基层政府官员素质底下、腐败堕落,无视农民利益,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草菅人命等不法现象给予了深刻暴露;围绕着“蒜薹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作品还写了高马与金菊的爱情悲剧、四叔遇车祸惨死却得不到应有的赔付、金菊与四婶上吊自杀等一系列的悲剧事件,折射出了当代农村、农
民的苦难和艰辛,对造成“蒜薹事件”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深度挖掘,并试图通过自己的呐喊唤起全社会对当代农村现实的关注、对农民生存环境和现实命运的同情。
一
《天堂蒜薹之歌》是一部农村“小人物”的悲剧。
与莫言的其他作品浓墨重彩地渲染主要人物不同,《天堂蒜薹之歌》没有中心人物,没有高大上的正面主人公,但这丝毫不影响作品在人物塑造方面的成就。莫言曾说:“这是一部小说,小说中的事件,只不过是悬挂小说人物的钉子。”[2]作品紧紧围绕着天堂“蒜薹事件”的发生,塑造了高羊、高马、金菊、四叔、四婶、方家兄弟等一批卑微的“小人物”形象,他们没有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他们都是一些生活在最凡俗的农村社会中的普通的农民,但个个形象鲜明生动。
高羊是一个顺民。他心地善良,胆小怕事,为求生存,对任何人都卑躬屈膝,却永远得不到人们的尊重。小时候,因为出身地主家庭,他处处矮人一等,被大队长的儿子王泰逼着喝尿。农村土地承包后,“狗崽子”身份逐渐被人们淡忘,但他深知人心险恶,依然事事小心谨
慎,苟且偷生。在天堂“蒜薹事件”中,他被人裹挟进县政府大院,盲目地参加了打砸抢。身体残疾的老婆头一天刚刚生下儿子,第二天他就被警察带走,家里剩下双目失明的八岁小女儿杏花和满院子因卖不出而弥漫着腐烂臭气的蒜薹。被逮捕后,看守警察逼他喝自己的尿,他却违心地装出一副兴奋的样子,说那是“高级葡萄酒”。在监狱里,与他同处一室的囚犯也逼着他喝尿,他忍辱含垢。没有人同情他,没有人怜悯他。高羊的生存法则就是“忍”。他对于不公平的事,绝不会抗争。他对方四叔说:“忍着吧,忍过来是个人,忍不过来就是个鬼。”[3]这个人物身上具有浓厚的奴性意识,他自卑到尘埃里,没有尊严,没有人格,就像一头任人宰割的“羔羊”。他只能靠阿Q式的生存本领,才可以勉强保全自己的半条狗命!透过这个卑微的小人物形象,我们不难领悟到作品那惊世骇俗的现实批判力量。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已七十多年,农村已进行过无数次的政治、经济、社会改革,而当代农民的精神面貌、生存现状和农村的社会现实依然令人担忧!
与高羊的卑微懦弱相比,高马就是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高马勤苦善良,意志坚定,嫉恶如仇。他是一个复员军人,对他来说,谋生并不艰难。但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邪恶势力的猖獗,他遭遇了种种挫折、打击与不幸。在部队里,他因为不愿意依附权贵,得罪了团长的小姨子,所以提干不成,被逼复员;回乡后,他和金菊自由恋爱,遭到方家的嫌弃,被凶狠的
方氏兄弟多次羞辱和暴打,政府杨助理员对他百般刁难;他和金菊撕毁“换亲”婚帖,双双出逃,却被杨助理员和方家兄弟抓回来,毒打一顿;他对金菊的爱执着而坚定,决不放弃,方家无奈之下向他一万元钱。他起早贪黑,精心打理自家的蒜地,期望早日与金菊成婚。但丰收的蒜薹却遭遇滞销,卖不出去。他卖蒜薹的称被计量所的人没收,他们把他的秤杆踹断。这一切都让性情耿直,宁折不弯的高马无奈,愤怒,忍无可忍,他就像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只需要一根。高马终于在天堂“蒜薹事件”中爆发,他跳到车上高喊“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官僚主义”,把卖不出去的蒜薹抛到县政府大院里。冲进县政府大楼后,他砸电话机,放火焚烧档案,打伤打字员。跟高羊的另一点不同在于,高马是一个自觉的“暴民”。在经历多次挫折之后高马开始消极反抗,他明知犯法,却放任自己,率性而为。他对警察说:“要毙、要砍头、要活埋,都随你们的便,我恨不得活剥了你们这贪官污吏的皮。”[4]他拒绝辩护律师为他辩护,对检察官说:“我求你们毙我!”[5]高马的悲剧在于缺乏理性与自制,他知法犯法,以暴抗恶,他虽然经受过部队生活的磨练,却没有摆脱农民的狭隘与短视,最终因越狱复仇被监狱哨兵击毙。
金菊是一个善良单纯的农村姑娘,却不幸生活在一个没有温情的家庭中。父亲性格独断,冥顽不化,对她非打即骂。大哥方一君自私阴狠,因身有残疾,四十多岁还没娶媳妇,父亲逼
着金菊为大哥“换亲”,金菊却坚定地爱着健康,坚毅,“见过大世面”的高马哥。她怀了高马的孩子。方一君因担心妹妹悔婚坏了自己的好事,动辄以父母之命要挟妹妹,用虚情假意哄骗妹妹开心。二哥方一相脾气暴躁,心黑手辣,嫌弃妹妹与高马私奔丢人,时常打骂金菊,毫无手足之情。方四叔卖蒜薹回来的路上,被乡党委书记的汽车撞得车毁人亡,贪心的方家俩兄弟接受了肇事司机的财物,不仅不为父亲伸冤,还跟悲苦无告的老母亲闹分家。由于父兄的自私、狭隘、狠毒,母亲软弱糊涂,恋人高马被警方通缉逃亡,孤独无助的金菊,怀着即将出世的儿子在高马家上吊自尽。金菊死后,方家兄弟俩财迷心窍,被杨助理员说转,与曹家结为阴亲,将金菊的尸骨八百块钱卖给了曹家。四婶出狱后万念俱灰,也上吊自杀。方家人的悲剧性格,折射出的不仅是农民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同时也暴露了乡村社会里人性的冷漠、现代家庭伦理的危机。
透过这些小人物的悲剧,作品对农村文化事业的落后,以及由此导致农民保守、狭隘、眼光短浅、法律意识淡漠等农村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度观照,多角度、多侧面地反映了天堂县农民当时当下的生存状态,封建宗法制顽疾在当今的中国农村依然影响巨大,并且根深蒂固。莫言通过《天堂蒜薹之歌》的创作,其最深层的寓意应在于警示人们,当今中国农村的现实问题极其复杂,仅仅靠发展经济,解决农民的衣食住行问题还远远不够,唯有通过精神文化建
设,引导农民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过滤掉物质欲望对农民精神的过度侵蚀,重塑正确的价值观念,才是最终目标。体现了莫言作为一位极有社会责任感的当代作家,对农村、农民问题深切的人文关怀和人性思考。
作品还塑造了一批自私贪婪、以权谋私的小官吏形象。乡政府杨助理员,一个不起眼的政府小职员,却在农村一手遮天。他狂妄至极:“老子们是国家干部,躺在树影里看蚂蚁上树,工资照发,一个子儿都不少,你们的蒜薹烂成酱我也照拿工资。”[6]他训斥四叔“打人犯法”,自己却知法犯法,仗势欺人。他一手制造了金菊和高马的爱情悲剧。金菊、四婶、高马三人的死无不与他相关。乡党委书记王安,纵容司机利用公车贩卖蒜薹,将四叔撞死,却以权压人,只给四婶三千五百元的赔偿金,草草了结一桩人命案。还有见风使舵的村主任高金角、草菅人命的公安警察等等。通过这些形象,作品深刻地暴露了人性的卑鄙和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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