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关岭自治县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9.07
∙【字 号】关府办函〔2015〕40号
∙【施行日期】2015.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
正文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关岭自治县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的函
关府办函〔2015〕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关于组织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黔人防通字〔2015〕29号)及《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2015年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安市人防字〔2015〕31号)要求,我县将于2015年9月18日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关岭自治县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函至你们,请认真配合执行。
2015年9月7日
关岭自治县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贵州省人民防空条例》,根据省人防办《关于组织全省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黔人防通字〔2015〕29号)及《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的通知》(安市人防字〔2015〕31号)号要求,确保今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15分全市人防音响警报试鸣演练活动统一、有序地进
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性质和目的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为不带作业分队(众)演练的警报音响调试。主要目的是通过试鸣,检测和调试我县城区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布局及音响覆盖效果,使广大居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公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韦朝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政民 县人武部副部长
石永勇 县经济发展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卢成丽 县人防办负责人
成 员:罗 斌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左正霞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丁美健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郭锦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阳汝辉 关索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王 俊 顶云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周雪梅 县电视台台长
郭成蛟 县供电局局长
王 刚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 云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胡维庆 县电信公司经理
卢新涛 县移动公司经理
曾卫国 县联通公司经理
陈 兵 县政府防空警报点负责人
王胜年 县宣传文化中心防空警报点负责人
卢家泽 县寄中防空警报点负责人
翁文虎 县民中防空警报点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人防办,卢成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空警报试鸣演练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任务。
三、试鸣时间、范围和信号鸣放形式
(一)试鸣时间
2015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试鸣范围
在县城区4个防空警报点进行。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防空警报试鸣使用全国统一的人民防空音响警报信号,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防空警报器鸣放各种信号的具体时间为:
1.预先警报:10:00—10:03;
2.空袭警报:10:06—10:09;
3.解除警报:10:12—10:15。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是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公民关
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全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做好非常时期防空袭、防灾抗灾准备的必要手段。通过此次活动,让公民熟悉了解防空知识,激发国民的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统一行动。
县人防办要协调好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工商局、关索街道办事处、顶云街道办事处、县信用联社、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有关单位的联络工作;提前对警报设备及警报器实行检测、调试,确保警报器材保持良好状态,保障防空警报试鸣成功;安排人员在各警报点监听警报效果,认真做好试鸣记录以及试鸣后的资料收集整理、总结和上报工作。
县公安局要配合防控警报试鸣,加大试鸣时巡逻力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警报试鸣及众的恐慌心理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确保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县教育和科技局要充分利用警报试鸣的机会,积极组织城区各中小学校学生辨听警报信号,进行人民防空常识教育。
县供电局要确保试鸣时的电力供应。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保障试鸣期间的通讯畅通。
(三)广泛宣传,确保安全
今年防空警报试鸣,是我县第一次进行的防空警报演练,人民众对防空警报音响不了解,因此,在这一期间做好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将在防空警报试鸣前10天发布公告。
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人防办、关索街道办事处、顶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在城区显著地方和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并出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广播。
防空警报试鸣啥意思 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在试鸣前10天刊登或连续播出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有LET电子显示屏的单位要在9月10日至18日连续滚动显示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标语。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要将通告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广大市民。
县信用联社要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全天播出防空警报试鸣通告,播出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8日。
通过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认识,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市民日常生活和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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