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及其在项目中实践应用论文
简述工程索赔及其在项目中的实践应用
【关键词】工程索赔;索赔报告;索赔依据
【中图分类号】tu478【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369-01
在国际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工程施工竞争也成为了施工招标不可避免的产物,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获取工程的施工许可,往往低价竞标、低价中标,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寻求机遇挽回损失,这就出现了低中标高索赔,工程索赔自然而然就成了项目管理中必要的和重要的环节,说它必要是因为每一个工程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工程索赔,说它重要是因为索赔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经济利益,很多施工企业已经把它作为投标、施工期间研究的重点,如何在项目管理中进行索赔,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施工过程是一个千变万化的复杂过程,因此项目管理中应时刻重视索赔,在索赔管理中体现效益。工程索赔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维护其合法的经济效益,常采用的索赔方式。
要了解索赔,首先要从索赔产生的原因说起,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归纳如下:
1、施工的关键线路上发生损失,如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
2、业主方的原因造成承包方的工程损失,如设计图纸、地勘资料错误等;
3、不可抗力所涉及的损失及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全部遇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震、地下文物等;
其次就是索赔的分类:索赔可以分为合同明示和默示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性质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按实施的过程可以分为单项索赔与总体索赔,直接索赔与间接索赔,依据要求索赔的主体可以分为索赔与反索赔;工程中索赔的类别往往同时交叉存在。
索赔的程序: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索赔才有效。事件发生28日内承包方以正式函件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申报,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在发出通知28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日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索赔证据等,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后28日内应予以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补充证据、资料,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资料,工程师与承包方进行谈
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索赔结束,发包人审批工程师批复的索赔意见。如果双方达不成意见或者承包方不接受最终索赔决定,可按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业主对该项索赔已认可。
索赔是要求索赔条件方的权利,同时只有按照规定期限内行使这种权利才能得到预期的利益,提出索赔要求的承包方只有充分的索赔依据才能更好的行使索赔要求。可作为索赔依据的文件有:
1)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有关实际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施工指令;
3)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需要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的,要在索赔的第一时间内完成签证,签证是索赔的第一手充分必要证据。
4)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
5)会议纪要;
6)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7)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
8)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的日期;
9)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
10)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
11)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
12)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雪量等;
13)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14)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
15)工程会计核算资料;
16)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索赔能否成功与索赔的条件、索赔的原则及索赔文件的内容息息相关:
一、承包方的索赔要求要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的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方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应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
4、承包方在事件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书面意见通知和索赔报告。
二、承包方索赔的原则:
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主动控制、减少损失、协作补偿、考虑最终实际损失。为了索赔更具有说服力,承包方的索赔证据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有效性,才能有力的证明索赔文件的充分。
三、索赔文件的组成:索赔申请(索赔信或索赔通知)、索赔报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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