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对电力工程的质量控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保证电力工程的质量,以及降低故障率,确保电力设备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来监督管理电力工程质量相关档案。
    一、电力工程质量相关档案的设立
    1、电力工程的质量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将质量工程相关材料和技术文件一并存档,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基础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档案、工程施工图、检测合格文件、技术指令、工程验收报告等。
    2、本办法适用范围是所有在建电力工程,质量档案应由质量负责人或者任务人负责编制,形式完备后及时提交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存档备查。
电力工程与管理    1、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将所有的档案分类整理,拥有专门的存放室,定期将档案归档和存放,做到安全可靠,确保所有档案完整无损。
    2、还要设立专门的监管员对档案进行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在使用时不出现乱存档的现象,不得将档案随意转移和更换位置,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电力工程质量档案的使用原则是以审慎、谨慎的态度,严格按照流程和操作规定,不得随意外传和泄露档案内容,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及时审查档案,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发现文件经过调整或修改,或存在损坏、失踪、遗失等情况时,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并报告到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机构。
    3、将真实有效的电力工程质量档案报告上质量管理部门或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进行审查,以确保质量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根据工程的项目情况,应依据电力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规定,将电力工程质量档案存放于档案室,并做好管理工作,打存档案条码。
    2、档案外带时,质量负责人或任务人应在指定时期内及时归还,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3、档案使用期限一旦超过,应立即将其对应的档案及时归还,完成档案存档登记,确保档案存档有序,其中的信息不漏登。
    以上是有关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概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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