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处置灭火和应急救援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9.30
∙【字 号】北政办[2014]159号
∙【施行日期】2014.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处置灭火和应急救援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政办〔2014〕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处置灭火和应急救援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30日
北海市处置灭火和应急救援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对火灾和应急救援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各救援力量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准备工作,救援时按指令尽快奔赴现场协同开展救援;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控制事态发展、消除险情、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公安消防部队灾情等级划分和灭火救援力量编成调度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三)适应范围。
(1)各种人为或其他因素引发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或经济损失大、政治影响大、社会反应强烈的重特大火灾和事故。
(2)重点单位或重要场所发生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燃烧或爆炸起火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划分
(3)有大量人员被困,且救援难度大、救援时间较长的灭火救援行动。
(4)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有可能导致其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灾害。
(四)处置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参与。所有救援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策力进行处置。
(2)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在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各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
(3)逐级负责,妥善处置。灾害事故处置在各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逐级负责制,并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积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二、组织指挥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北海市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安监局、公安消防支队、住建局、规划局、人防办、卫生局、公安交警支队、财政局、民政局、环保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城管局、中国电信北海
分公司等负责人担任。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本级预案处置的重特大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
(2)市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灭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送指挥部;联合有关专家成立应急灭火救援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必要时参与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各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预案。
(二)职责分工。
(1)市委宣传部:负责报道灾害现场情况和新闻发布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挥公安警力参与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置;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对灾害事故的侦察和防范工作;维持灾害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
责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情况和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负责因灾害事故引发的涉稳、涉访等情报信息的收集。
(3)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公安、专职和其他形式消防队伍承担灭火救援工作;指挥消防部队参加灭火救援事故的紧急处置;组织力量对急、难、险、重任务进行突击和攻坚;负责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他任务。
(4)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灾害灭火救援现场用水和抢修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5)市城管局:负责协调燃气公司为灾害灭火救援现场抢修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6)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地下供水、供气的管道和地上建筑平面图纸等相关资料。
(7)市人防办:负责调动专业人员和破拆装备参加特种救援工作,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8)市安监局:组织协调调动企业专业队伍参与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进行医疗救护和灾害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10)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通道”,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道路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道路畅通。
(11)市财政局:负责救援现场的资金保障,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资金保障。
(12)市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受灾害危害的灾民和财产的转移;搞好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
(13)市质监局: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特种设备方面的火灾灾害进行分析、论证,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为灭火救援指挥部提供现场所需特种车辆资源的信息。
(14)市环保局:利用相关技术对灾害事故现场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有毒(害)物质的成份,调查其产生源,提出有毒(害)物质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次生灾害防治的建议报告。
(15)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海供电局: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和周围的电力管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或需要输送或切断电源。
(16)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负责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保障。
(三)现场指挥。
本预案一旦启动,市灭火救援指挥部要在灾害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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