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湛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6.26
∙【字 号】湛府[2013]63号
∙【施行日期】2013.06.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安全
正文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湛府〔2013〕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防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三防办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6日
湛江市防风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热带气旋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风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我市防风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热带气旋预警
(一)市气象局是负责热带气旋的监测、预报工作的部门,应密切监视热带气旋的生成、发展、登陆、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热带气旋的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为预警提供依据。
(二)县(市、区)三防指挥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热带气旋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和供电、通信等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二、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预警级别按热带气旋风力情况、对我市影响程度,可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四级预警。
(一)Ⅰ级预警
预计超强台风、强台风和阵风14级以上的台风将在未来24小时内登陆我市沿海。
(二)Ⅱ级预警
预计台风将在未来24小时内登陆我市沿海;预计超强台风或强台风将在未来24小时内虽不
登陆我市但仍将对我市沿海地区造成重大影响;预计超强台风或强台风将在未来36小时内登陆我市沿海。
(三)Ⅲ级预警
预计强热带风暴将在未来24小时内登陆我市沿海;预计台风将在未来24小时内虽不登陆我市但仍将对我市沿海地区造成重大影响;预计超强台风或强台风将在未来36小时内虽不登陆我市但仍将对我市沿海造成重大影响。
(四)Ⅳ级预警
预计热带风暴将在未来24小时内登陆我市沿海;预计强热带风暴将在未来24小时内虽不登陆我市但仍将对我市沿海造成重大影响;预计台风将在未来36小时内虽不登陆我市但仍将对我市沿海造成重大影响。
三、热带气旋预警级别发布
热带气旋预警信号分为台风白预警信号、台风蓝预警信号、台风黄预警信号、台风
橙预警信号和台风红预警信号等五个级别,沿海台风风球信号分为台风信号一号风球、台风信号二号风球、台风信号三号风球、台风信号四号风球和台风信号五号风球等五个级别。热带气旋预警由市气象局负责确定级别,经市三防指挥部或其授权人签发后以公文形式发布。
防风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热带气旋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响应。
当发布台风红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五号风球时采取Ⅰ级响应行动。
当发布台风橙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四号风球时采取Ⅱ级响应行动。
当发布台风黄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三号风球时采取Ⅲ级响应行动。
当发布台风蓝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二号风球时采取Ⅳ级响应行动。
四、台风蓝预警是什么级别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
Ⅰ、Ⅱ、Ⅲ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
(二)应急响应方案
1.Ⅳ级响应方案(蓝预警信号、台风信号二号风球)
发布台风蓝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二号风球,表示我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1)市三防指挥部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密切关注热带气旋路径移动方向,适时向指挥和副指挥报告;发出做好防御热带气旋工作的通知。
(2)市领导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报告,关注其动向。
(3)市气象局及时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息,并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市海洋渔业局通知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求海上渔船及时返航回港避风,海上养殖户做好防风措施;海事部门对船舶发出防风预警信号;市农业局指导众对成熟农作物进行收割,对未成熟农作物采取保护措施;市水务局通知各地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工程抢险物料的准备。
2.Ⅲ级响应方案(黄预警信号、台风信号三号风球)
发布台风黄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三号风球,表示我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1)市三防指挥部及时将风情、路径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密切关注热带气旋路径及雨情潮汛;召开防风会商会及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向所有市直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下发防风通知;向防汛抢险民兵轻舟大队发出预先号令。
(2)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及时在岗在位;市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就位指挥岗位,组织全市展开防风行动;组织召开市三防指挥部会商会,全面部署防风工作。
(3)市气象局按要求启动防风响应;市水文局对全市水情作出预报分析;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海上作业人员100%上岸,出海渔船100%回港,并做好危房人员和低洼地人员转移的预案。市海洋渔业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务局等成员单位分别派出工作组到各县(市、区)督导;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做好城区公共场所设施的加固和防风工作;市教育局发出幼儿园停课通知,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抓好落实。
3.Ⅱ级响应方案(橙预警信号、台风信号四号风球)
发布台风橙预警信号或升挂台风信号四号风球,表示我市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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