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3.28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委,市精保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关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内容,以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规范(2018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5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我们组织制定《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目标完成
各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并督促区内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其他渠道来源的公共卫生资金,按季度进行分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做好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已由市财政下达各区,各区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区资金分配方案,明
确任务分配情况和资金使用等内容,并及时与本级财政部门确认资金到位情况,同时按季度收集并报告本区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进度。各项目单位应及早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本区方案中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做好信息收集,按时报送各类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要确定1名专管人员,做好各种业务资料、资金使用情况的收集、报送工作。各区项目办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12月20日前,提交季度任务完成和经费使用进度报告。
附件: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四个一健康管理是什么意思
附件
2019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北京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规范(2018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55号),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重点工作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加强北京市精神卫生体制和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各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举措,不断提高严重精神障碍发现和管理能力,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落实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各区卫生计生委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研究制定辖区精神卫
生政策和相关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中的问题,提高患者救治管理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范开展医疗应急处置工作。对有伤害自身行为或危险、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病情复发且精神状况明显恶化、精神疾病药物相关的急性不良反应等开展应急医疗处置工作,注重处置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并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和随访管理等。
(三)稳步推进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每季度与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了解辖区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的实际情况,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全力发现疑似患者线索,填写相关记录并报上级精防机构,并建议其至精神疾病专业医疗机构就诊,最大程度摸清和掌握本辖区患者情况。有条件的区,可充分发挥防治作用,建立筛查线索信息众报告奖励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发病报告工作。具有精神科诊疗资质的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进行疾病/发病报告。各区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发病报告责任单位
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及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错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五)已建档的患者纳入属地规范化管理。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精防工作人员对其开展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服务。在随访中,应注重随访技巧,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精神障碍防治知识和惠民政策宣传,并进行家庭护理指导。对患者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参加社区康复条件的,应进行动员工作。
为及时掌握患者实际情况,新建档患者应在建档当日完成一次随访,之后参照病情基本稳定或病情不稳定的社区管理要求进行随访管理;新出院的已在册患者也参照病情基本稳定或病情不稳定的社区管理要求进行随访管理。
(六)按照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分片包干”机制,市、区两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均应组建若干医疗技术指导工作团队,由精神专科医生带队定期逐级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开展对口技术指导。其中,区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每季度应对所有辖区分片包干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至少完成一次专业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七)各区切实落实门诊使用免费基本药品严重精神障碍工作,依据安全使用精神科
药物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向患者提出定期开展相关化验和检查的医学建议,必要时为患者提供专科医院复诊及紧急住院的联络服务。
(八)进一步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各区充分利用严重精神障碍门诊免费药物和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政策,各级政府、民政、残联和卫生部门应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普及惠民政策,让众切实理解政策的实惠,有效提升政策惠及率。
(九)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大众健康宣传和重点人健康教育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每年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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