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南省洛阳市关林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计方案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1.04.25
∙【文 号】办保函[2011]305号
∙【施行日期】2011.04.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景区管理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南省洛阳市关林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1〕305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洛阳关林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为保护关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在关林保护范围以外的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同时,相关建设与利用内容应在关林文物保护规划中统筹考虑。
洛阳关林批发市场 二、拟建设的游客服务中心建筑缺乏依据,建议补充关林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分析、景区管理服务用房现有状况、使用情况、功能要求等资料。
三、补充管理用房现状图、东西跨院的历史资料图及说明等资料。
四、补充工程建设范围的考古勘探资料。
五、拟建建筑的高度以一层为宜。外檐装修的彩及彩画应淡化,尽量与关林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由你局审核后,另文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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