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中心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规范文件情况说明
红寺堡中心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情况说明
  为切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儿童入学年龄为更好的解决大班额问题,现就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 根据学校办学实际现就我校免费就近入学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年级招生:学校服务范围(红海村、红关村)内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内,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认定材料为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服务区内暂租住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数量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安排入学 。在接收转入学生时,学校不得接受无学籍档案的学生。
1、学校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自觉维护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级政策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和招生程序。严格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招生入学,
2、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招生,没有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严格按照《宁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要求限定班额,严禁出现大班额(每班控制在45-55人以内)。
3.切实保障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
4.继续实行暂住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通道”,按照学校班额的人数情况,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暂住人员随迁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暂住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
5.学校了建立招生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实行招生工作报告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招生政策,接收低龄儿童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一经查实,将在三年内不得评优选先,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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