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子女上学介绍信
部队子女上学介绍信
才子女、重点企业高管子女。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宣传4月1日—5 月31日 区教委、社发局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信息
(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5月1日—5月31日
(三)各校按要求在校门口张贴学校招生工作计划、方案、招生范围等信息:
6月1日—6月12日
(四)审核入学信息6月13日—6月14日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3日开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严格按招生政策执行,确保201X年小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地进行。
(二)各校成立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依据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三)各校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有义务对前来咨询的家长依据文件政策法规予以解释说明,不推诿,对解释说明负责。
(四)各校严格接照201X年亦庄地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公示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规定的40人班额标准,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招生。各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跨片招生。
(五)各校严格审核适龄儿童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相关证件原件,做到及时、准确,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招生确认工作,相关信息材料整理、分类、存档。
(六)凡经学校管理端操作确认接收的入学学生,录取名单经教委管理部门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各校不得手工录入。新生名单教委自动生成备案。
(七)学校严禁随意接收已经被其它学校招收录取的学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违规导致招生工作混乱或学籍系统中出现问题的,将追查责任人。 :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67887651 亦庄镇教委办:
67866100 大兴区考试中心小招办:
6925954269238820附件二:
亦庄地区201X年小学升入初中工作细则
一、入学条件
(一)北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程序升入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二)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本市户籍对待:
①持有开发区台办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②具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③具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④具有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⑤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及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
⑥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在亦庄地区工作居住;
⑦父母一方为开发区工委认定的儿童入学年龄“开发区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开发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持社会发展局开具的相关证明,并同时提供亲子关系相关证明。
2、大兴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以及具有外国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按(京价字第260号、京财综1253号、京兴教发31号)规定执行。
3、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任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亦庄地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发局或亦庄镇政府提出审核申请。现已在大兴区内公立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直接由现就读学校审核,无需到社发局或亦庄镇政府审核。
二、入学程序
(一)在亦庄一小、亦庄二小就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免试升入亦庄中学。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