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育的学制
儿童入学年龄英国教育的学制
《1944年教育法》规定,英国公共教育制度,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相互衔接的阶段。初等教育以前为学前教育阶段(2~5岁)。幼儿园招收2岁儿童入学,幼儿班招收3岁儿童入学。所有幼儿园和幼儿班都实行男女同学。每班儿童人数最多30名。公立的或公助的幼儿园的教师必须是合格教师。幼儿园和幼儿班不进行正规的课堂教学,儿童在教师指导下学习生活、游戏和劳动。学前教育非常重视优良的个人习惯和社会习惯的训练以及儿童身体的发育。据1980年统计,受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儿童共220000人,约占2~5岁儿童总数的18%。
初等教育5 ~11、12岁之间为初等教育阶段。又可分为幼儿部(5~7岁)和小学部(7~11岁)。1964年后,各地可设立中间学校,入学年龄为8岁、9岁或10~12岁、13岁或14岁。中间学校可以认为是小学,也可以认为是中学。设有中间学校的地方,中间学校前的学校通称第一级学校。
初等教育阶段的幼儿部和小学部或分设,或合设一校,大部分是合设。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校长2人分管幼儿部或小学部;规模小的学校只设校长1人。小学幼儿部实行男女同学,大多数小学男女合校。小学幼儿部儿童的活动和幼儿园很相似。儿童个别的或以小组形式从事绘画、剪贴、塑造等活动,或由教师组织儿童进行音乐、舞蹈和讲故事等集体活动。年龄较大的儿童既有自由活动,也有系统学习,教师利用各种挂图鼓励儿童进行简单的读、写、算活动。有些教师开始比较正规的教学,有些教师仍主要采用个人和团
体活动。小学部进行较多的课堂教学,多数学校以英语和数学为主,其次有宗教教学、自然研究、美术、手工、体育、音乐、历史、地理、环境研究、游戏、舞蹈、卫生等课程。很多课程采用个人或团体设计的方法进行教学。中间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主要视其为小学或中学而定。
中等教育1964年以前,法律规定儿童于10岁半~12岁开始受中等教育。在小学最后一年,参加11岁考试,按考试结果分别升入文法中学、现代中学或技术中学学习。随着中学综合化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地方教育当局停止举行11岁考试。综合中学主要有3种类型:一贯制综合中学(11~18岁);与中间学校衔接的高级综合中学(12、13或14岁~16或18岁);中学(11或12岁~16岁)和第六学级或第三级学院(16岁以上)合设的综合中学等。其中以一贯制综合中学为多。不读综合中学的学生多数经11岁考试分别进文法中学和现代中学。
文法中学原为20%智力较高的儿童提供学术性课程,准备参加普通教育证书考试,升大学或其他高等学校。技术中学开设职业课程,准备就业;男生大多数学工科,女生大多数学商科。1947年,技术中学曾超过300所,但在中学综合化开始前,技术中学就逐渐减少。据1980年统计,技术中学不过10余所。现代中学提供多种类型课程,有些是几乎和文法中学相同的学术性课程,有些是和技术中学相似的职业性课程,有些主要是英语、数学和各种手工艺课程。现代中学学生毕业,参加中等教育证书考试。
英格兰和威尔士现有独立学校2300余所。从规模很小的幼儿园到著名的公学,所有独立学校都必须向教育和科学部登记。半数以上的独立学校经自己申请受到陛下督学的视察,
被教育和科学部承认为合格的学校。独立学校不能接受公款的补助,但是地方教育当局可与独立学校协议,由独立学校招收学生,其学费全部或部分由地方教育当局负担。
继续教育英国号称继续教育之乡。继续教育可分三大类:职业性课程;非职业性课程;社会及娱乐活动。职业性课程又可分全日制、工读交替制、部分时间制、日校和夜校4种。非职业性课程和社会及娱乐活动主要在夜间进行。
职业教育主要由地方教育当局负责实施。继续教育学院开设各种普通课程;农学院、园艺学院、艺术和设计学院以及技术学院等开设普通和高级课程;多科技术学院和高等教育学院只开设高级课程。
继续教育学院和其他各类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参加各种证书和文凭考试。1967年,全国工商业教育顾问委员会研究了各级技术人员的课程设置和非技术性职业的等级问题。1973年成立技术人员教育委员会。1974年成立商业教育委员会,负责计划、调整和办理全国技术员和商业考试和职称事宜,并制订统一的课程以代替现有的证书制度。
现有的教育学院,多数将不限于培养师资,而开设其他课程;有些教育学院与多科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并。为推迟职业选择,学生学完前两年课程,可参加高等教育文凭考试。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