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出口贸易权流程
办理进出口贸易权流程图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办理部门:对外贸易发展处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注:1、此事项无申办资格及注册资金的要求;
  2、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第一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网址是:/iecms/index.jsp,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功后,系统给出序号,记录此序号并在打印时输入。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第二步  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北京市商务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      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公司公章。领表时需携带:
  (1)交材料时领取的受理记录下联;
  (2)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取件,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受托领证人取件,则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固定文本见本页面最下方“相关下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天内到当地海关、检验
检疫、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办理地点:
    北京市商务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0号北京市商务局 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 
  电话:85163163、85163165、65251654 
二、工商管理局办理增加营业范围
办理部门:企业所在注册工商管理局
怎么打广告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到企业注册地的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
办理部门: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6元
第一步:领取税务变更登记表(附件3)填表须知见附件4
第二步:报送税务变更登记表并附送如下资料及其复印件
      (1)工商执照副本;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东冉村招商大厦一层
四、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办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注册刻章机构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手续费加章费
办理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公司介绍信,以上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办理海关登记手续
办理部门:企业所属海关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
第一步:写事作文300字企业先到所属海关领取办事须知及表格(见附件5)登陆v北京海关网站首页--网上办事--相关下载中下载表格
第二步:填好表格后再交到海关北京四大凶宅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内资企业经营范围应涵盖“进出口”字样。例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等);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内资企业提交);
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台式机电脑开不了机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企业公章、法人名章、报关专用章的印模原件(注;上述三枚印章印模请盖在A4白纸上)。
六、北京市出入境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办理部门:北京市出入境检疫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需在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网(机顶盒没信号cs.eciq)提交申请并携带有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报检大厅11号窗口办理。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备案登记
(一)网上提交信息。登录cs.eciq,点击“企业用户”,选择“新注册单位”,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登录”。进入后选择“自理备案登记申请”,填写有关信息并点击页面最下方“申请”。注意事项:
1.点击“申请”提交所填信息后,在我局审批之前不能更改所填内容,请谨慎填写有关内容。
2.组织机构代码为九位,带“X”请据实填写,注意大小写,代码中“-”不需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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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属地检验检疫机构”一栏应填“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法定代表人”、“银行帐号”等数据项如出现字符不够的情况,请依系统要求字符数填写,多出部分可在纸质申请书上补齐,同时须在补齐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经营范围”项如填不下可选择主要内容填写;
6.“获得证书记录”项为非必填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二)打印申请表。完成上一步操作后,系统会提示“申请成功”,点击该页面右上方的“打印”,会弹出一个表格,表头为“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该表格右上角标有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编号。打印该表并按要求填写。注意事项:
1.法人代表签名可用法人代表章代替;
2.“报检专用章”一项空缺即可;
3.如果当时未能成功打印,可再次进入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后可再次打印。
(三)提交以下材料
1.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申请表(系统中打印出的表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关证明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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